討論元大證券案,必須先從主要關鍵人物周鼎談起。周鼎是恩膏公司的負責人,原來就在
從事股票的交易,而且交易的數量已經作得相當大,在當時股票市場裡面也算是小有名氣。七
十八年底,元大證券公司的總經理杜麗莊(馬志玲之妻)便邀請他到元大去交易,元大不但免
費幫他安裝了一套堯乾電腦股票分析系統,還答應可以讓他退回高額佣金,並且在不久之後,
就大幅的擴大周鼎的信用額度。
元大證券早在民國五十年即成立經紀商,七十九年底在官商勾結護航下,擴大為綜合證券
商,目前在市場佔有率及全省開設證券商分公司家數均為第一。元大主要是從事丙種墊款、當
日沖銷方式買賣股票,除了作丙之外,當日沖銷在當時也是違法的交易行為。當時元大丙種放
款的利息,每一萬元一天就要抽取七塊半,而每天的總交易額高達六百億以上。
因為周鼎作股票已經有相當久的經驗,剛到元大之後不久,便立刻發現該公司問題重重,
例如說當客戶下單要買時,實際上卻是元大在賣,也就是說和客戶在「對作」,也就是俗稱的
「空中交易」行為,單子大都是下空的,在成交量、金額、帳目等各方面的核對都有問題,如
果要實際進行結算時,通常都會問題百出而漫無頭緒。
周鼎在元大丙種墊款戶設有專門的代號,分別是四二五、三四八及一一七,實際上是用元
大安排的人頭戶在進行買賣。元大營業專員江玲巧在七十八年十二月到七十九年六月之間,先
後曾向周鼎收取了總數高達三千一百萬元的保證金。依照元大的規定,丙種放款的保證金必須
是買進股票淨額的四成,不足二成時,就要馬上補足差額,否則元大便會賣掉股票,然後清點
帳務,也就是會讓客戶「斷頭」。
七十九年的五、六月間,台灣股市的震盪幅度相當大,有時在一天之內的跌幅就相當的
深,元大公司為了確保自己利益,未曾知會周鼎便逕自將他的七十餘萬股股票賣出,依照當時
的行情,總數高達三千餘萬元,也就是片面的讓周鼎斷頭。但是周鼎認為以他的財力而言,尚
有能力補足保證金的差額,他原來希望在價格回升的時候才賣出,元大私自賣出他的股票,讓
他血本無歸的作法,他絕對不能承認,但是周鼎還是要求要核對雙方的帳目,元大卻拿不出任
何明細的資料元大也自認理虧,事後又悄悄地補回擅自賣出的股票。
由於周鼎一直據理力爭,元大不但拒接電話,還由黑道出面恐嚇,到最後不得已時,便由
鍾大偉(當時是特別助理,現任元大證券董事長的機要秘書,目前已經潛逃到加拿大,據說可
能和黃乃宣的命案有關)負責出面對帳。核算帳目時,在股票被元大放空的那段時間當中,股
票漲價賺錢的部分都不算,下跌的時候卻全部都要補足保證金,一陣七除八扣之後,可以說是
全數賠光了還不夠,而對於元大盜賣股票所應負的責任,卻都完全翻臉不認帳了。
在此同時,元大證券開始露出了猙獰的面目,找了一大群的黑道人物,出面向周鼎威脅
恐嚇。周鼎不願自己的資金被元大坑騙,又被黑道逼得走投無路,只好打電話向調查局台北市
調處秘密檢舉元大的違法交易行為。但是周鼎當天上午十點檢舉,十一點元大證券便已接到密
報了,營業員立刻停止了周鼎的買賣,不受理他的交易下單。營業員親口對周鼎說:「今天請
你不要來元大買賣股票,因為調查局已經接到電話檢舉了,我們不能再收你的單子。」
周鼎實在氣不過,只好轉向證期會檢舉,該案是由二組的一位小姐受理的。想不到竟然
還是得到同樣的結果,十點多檢舉之後,十一點元大證券公司就又命令營業員不能接他的單
子。周鼎還是不死心,幾乎調查局在台北地區的每個調查處、站都去檢舉過,結果都是大同小
異,不但檢舉案石沉大海,而且元大必定立刻得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