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工作的定義,在情治單位來說,就是掌控外籍人士在台灣之一切動、靜態言行、活動的情報資料蒐集,並處理、解決所有外籍人士和華僑在台灣所遭遇到的一些例行或突發事務。
在台灣的整體情治工作分工中,涉外事務的業務權責,按理是應該是分配給警政署來執行,可是基於調查局無孔不入的鬥爭本性,怎麼可能容許有百密一疏、對外籍人士就有片面遺漏?調查局當然也要分食這塊「權力(利)」大餅,所以在自已龐雜的體系中,也就又「無中生有」的「出芽生殖」了一番,在局本部自行編設了一個外事室的黑單位,並且在外籍人士較密集的大都市,台北市與高雄市的調查處中,也各自設立了僑防組。現在因為外籍勞工遍佈各地,各轄區調查員也多少分擔了一些外事的工作。這不僅可增加調查局內部人事升遷的管道,當然最重要的,也是擴張了「現代東廠」調查局的權力層面,直接掌握住所有外籍人士的資訊和活動。
調查局在外事情報蒐集工作上的目標範圍頗為廣泛,像對於外國駐台的大使館、領事館、文化經濟辦事處,絕對少不了要佈建線民,調查局對這些外國駐台機構的內部動態及成員言行,也會想盡辦法掌握蒐集,而且有關外事和僑防的業務,都是由外事調查員所負責,蒐集到的情報,無法進行任何比對、查證,一率採用,工作上的績效便特別高,很容易有所表現。因為調查員獨占此類重要業務上的特殊績效表現,很容易據以向上級(尤其是直屬的上級單位國安局)爭寵邀功,並在外交工作影響力上插一腳。
調查局對於外商在台的經營發展及動態當然不會放過,尤其是對於外資在金融市場、股票市場上的進出等,更要掌控其實際流向。負責外事工作的外勤調查員中,有些頗會鑽營、盤算,利用本身業務及職務之便,與外商建立良好關係,幫自己與親友在進出口貿易及金融投資生意上,建立了許多賺錢的機會,而因為業務接觸之便,可以掌握國際熱錢的流向,如果用來作為股票買賣的參考資料,也大多會獲利豐盛。當然,在代理引進外勞的龐大利益上,外事室的調查員,理所當然的也要分上一杯羹。
另外,調查局的外事及僑防業務中,對於航空公司,觀光大飯店、旅行社等,與旅遊有關的事業單位,其掌控與佈建的要求,也要深入到相當高階的經理層級,而一般在台的外資企業,當然很容易會「認知」到外事調查員的管轄權力,也會盡力討好結交他們,以使業務拓展順利,並享受某些隨著「友好關係」所帶來的特權。外事室對於掌握旅客的出入境、以及在國內各飯店的投宿登記,交通安排等,在台活動行程的內容,必要時都可以百分之百掌握。
外勤調查員因為掌握了許多的資訊,也把守了許多的關卡,只要是有心的在經營,都可以利用他職務上的便利,直接或間接的獲得許多好處,賺到不小的一筆財產。而且,不管這些好處是不是合法,只要能讓上司以及周圍相關的人也分享到利益,大家有福同享、雨露均霑,形成「利益共同體」之後,肯定大家都可以吃香的、喝辣的。當年我還在擔任調查員時,大家都說我是財神爺,只要是和我接觸過的人,沒有一個不大賺其錢的。反而是我自己,從來沒有想過要為己謀私,利用職權賺取一些利益。所以當我因為調查元大證券案被陷害而免職之後,一時之間,可以說是由原來高高在上的地位,跌入了萬丈的深淵之中,情況分外淒慘。不過也是因為我自己行得正,又會隨時照顧別人,處處廣施恩情,才能在情治黨「元大王國」多年的全力追殺之下,至今還能夠安然健在,這也正應驗了一句古話:「公門裡面好修行。」
在此要順帶一提的是,國內所有飯店、旅館的住宿登記,當天都要立即向管區派出所確實通報,而派出所也可以隨時對管區內的業者進行臨檢,這些都是嚴重侵犯個人隱私權的行為,而一般民眾也未必知道,或知道後也都習以為常,不認為有何不對,這是很值得大家一起來重視探討的問題。而且以前在一些比較特殊日子,如「二二八」、「光復節」、「國慶日」等,和其他國定假日時,情治單位都會進行一些「演習」,要求業者協尋一些特定的身分證編號或姓名,以測驗業者的據實登記和查證情形,有時也會趁機搜查一些特定人物的活動情報。這樣的合作情形,一些較資深的相關業者都很清楚,彼此之間,也都有很長久的「合作默契」。
負責外事及僑防的調查員,因為業務接觸和交遊熟悉之便,也有不少人私下經營起旅行社的生意,承攬機票銷售、組國外旅遊觀光團、以及幫大飯店拉客等相關生意,當然,這些具有特殊管道的調查員,平常幫長官訂機票,訂大飯店的房間或宴席,負責一切旅遊行程的打點,也必然會成為用來孝敬、討好長官的例行性工作。
在調查局外事室及僑防組工作的調查員,跟其他外勤處站的調查員比較起來,在業務管考上較無壓力,因為平日蒐報的外事及僑防情報,幾乎都是「獨家報導」,調查局及上級單位,大都無從另外加以分析比對,所以這些情報大都會被直接採納計分,如果調查員又能真的辦幾件涉外的犯罪案件,對長官們又知所「孝敬」,那麼就可以紅透半邊天,每天只管放心的吃、喝、玩、樂,絕對不用擔心會有長官過問或打官腔。
調查局的外事室還有一項虛張聲勢、自我膨脹的重要工作,那就是主動與國外情治單位交流感情,邀請這些國外情治單位的人員來台參觀交流、接受武術訓練。事實上,調查局本身並無武術專業教官編制,調查局訓練單位訓練自己調查員的武術都是臨時外聘,也常常換人,加以訓練時間都不長,學習的成果也必定有限。
說穿了,調查局對自己人的武術訓練目的,都是在自我安慰,感覺上好像每個調查員都是「允文允武」一般,實際上武術是需要長時間的練習,並不斷累積實際的運用經驗,才會有一些具體的成果。像剛考進調查局的新學員,在受訓的十個月當中,所能學到的武術,也只是一些花拳繡腿、騙騙外行人的速成把式,而且也大多都是現學現賣,學完就忘,加上日後又常常有縱情於聲色場所的機會,對身體的健康情形,更是大有敗壞。事實上,除了個人有興趣而持之以恆的練習之外,一般調查員的武術修養,大多都是不堪一擊的。
不過,調查局的習性和專長都是玩陰的,並不需要調查員與人正面武力衝突,搜捕罪犯時必定是傾巢而出,以強大的火力先行壓制對方,若說真正要用到體力武術,也許就只有在對嫌犯進行非法刑求的時候了。因為調查員都熟知運用白色恐怖的威權控制訣竅,這些陰狠毒辣的東廠家學,可比那些名門正派的武術修練,還要厲害上千萬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