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員執行調查業務時,絕對不會是天天明查暗訪、日日微服出巡,時時刀光劍影、事事鞠躬盡瘁,每每高潮迭起、精采熱鬧、保證絕無冷場的詹姆士‧龐德。那肯定是中了電影的毒,假使調查員都是這樣工作,那就真的是「再多也不夠死」了。一個真正上道、進入狀況的調查員,講究的是運籌帷幄、遇事能洞燭機先,謀定而後動、決勝於千里之外,終日裡悠遊吟臥、焚香操琴,杯酒笑談間,強駑瞬間灰飛煙滅。這一形容,豈不是非要有周瑜重生、孔明再世的天縱英明,才可以勝任調查員的工作,把調查員徹底神化了嗎?那也不盡然,調查員只要握有一個可以灑豆成兵、法力無邊的秘密武器,保證可以分身有術、本尊逍遙。這個秘密武器的學名稱為「線民」,俗名叫做「爪耙仔」,概取其為人抓癢撓背、分憂解勞、解決臂長莫及的急切問題。
在調查局內流傳著一句代代相傳的口訣:「佈建線民是所有調查工作之母」。外勤調查員佈建線民的成果,也是調查局對該調查員的工作考核重點之一。所有的調查工作,也是從佈建開始,有了佈建之後才有情報來源,然後開始有了偵防、犯防、保防等工作的安排。至於線民數量的多寡,那當然是「韓信點兵,多多益善」了。簡單的說,調查員如果不佈建線民,不就和職業軍人不帶兵一樣嗎?兩者之間最主要的差別在於,軍隊有集中而明確的編制體系,而線民卻是散佈且隱身於社會的各種層面之中。如同軍隊中有不同的兵種和階級,線民也可大致區分為「一般佈建」、「重點佈建」、「內線佈建」、和「偵破佈建」四種,另外還有一種依時空背景的特殊需要而產生的「臨時運用」人員。
「一般佈建」是數量最多也是最普遍的一種佈建,所謂「養兵千日,用在一時。」平時調查員就會儘量去物色和吸收一些佈建的目標,以各種方法讓他們接受並認同調查局的工作,進而同意填寫基本資料,列入佈建名冊。在重要節日時調查局也會發以禮品、慰問金等,表達調查局的感謝之意,而這些線民也會多少提供一些訊息作為回報。這些情報也許都不是很重要,但是經過匯集整理之後,就可能變成一份相當重要而確實的民意調查,或是社情分析的資料來源。
「重點佈建」的重要性相對較高,佈建的對象如各鄉、里、村、鄰長等基層,各農、漁、工會幹部,各行政機關主管,各交通、港口員工,各大公司行號經理等,所有具有一定影響力而為調查局所要積極掌握的特定對象,這些線民都會依照其重要性領取一定的酬勞,也會因為和調查局合作而獲取一些附帶的好處。
「內線佈建」就是一般所謂的「臥底線民」,在治安方面就有如香港電影「邊緣人」所扮演的角色,而為調查局所大量運用、社會大眾最不能諒解的,就是大量安插在反對黨、反對團體、以及反對運動等,所有反對勢力中的線民,這純粹是一種挑撥分化、增加內部矛盾、削弱反對力量的政權保衛的工作,其佈建的比例超過70%,就連當初民進黨的組黨,都是由調查局運作的一些政治線民所主導,也就是台灣之聲所說的「爪耙仔組黨」,其目的在建立一個民主政治的假象,並因為率先組黨而取得正當性,使有心從事政治改革運動的人「自投羅網」,也產生「引蛇出洞」的效果,其佈局之巧妙、用心之狠毒,不僅造成了「台灣假民主」的騙局,更惡劣的是,藉由此一「世紀大騙局」所殘害的政治人才和社會資源,長久以來已可能對國家的根基,產生永久破壞性的傷害。
「偵破佈建」是在一個案子的偵辦中,具有決定性地位的線民,可能是可以主導整個案件的發展方向,或是可以影響決策核心的人,這些人可能是有計劃「打入」的,也可能是因需要而「拉出」的,佈建的目的都是要掌握整個案情,並於適當時機加以偵破,在案件偵破之後,其所獲得的獎金和報酬都有可能相當的高,而且會對當事人的身分有必要的保護措施,但有時也會繼續臥底運作,讓線民入監服刑,以為後續或其他的案件作佈局。當年「林邊軍火走私案」的偵破,「偵破佈建」就發揮了決定性的功用,有幾個調查員也因此案而被阮成章局長破格擢昇,間接也引發了一些人事上的紛爭。而當時因案被捕的當事人,如果發現其中的一些真相,恐怕還會有一場腥風血雨的復仇行動。另外,如利用洪誌良去設計黃信介,利用吳泰安去設計余登發等,這些由調查局刻意去製造的一些政治冤案、假案,都可以算是「偵破佈建」的一種變化運用。
「臨時運用」人員比較特殊,他們並不列在佈建名冊之中,有時若真的列冊時,也可能對整件事情產生負面的效果。可能因為這些人和調查員之間存在著聯繫的管道,因為其職務關係或辦案時的臨時需要,有時調查員會臨時運用關係,運用一切可能的方法,請求其提供一些必要的情報給調查員,這些臨時運用的人員也可能會接受一些報酬,但是其合作關係並不能是持續性的。當然,如果有可能或者確實有必要時,調查局也會對他們展開積極吸收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