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擊階段] ATK-10,第1 ,4 ,7 ,10 ,13 ,16 回合時,對戰對手「麻痺」(2回合)。
[攻擊階段] ATK-13,第1 ,4 ,7 ,10 ,13 ,16 回合時,對戰對手「麻痺」(3回合)。
[移動階段] 當攻擊力大於1以上的攻擊失敗時,造成X點直接傷害,X與距離相應的武器攻擊力÷2(尾數進位)相等。
之前
優先度
80
當 ATK > 0 、骰傷 ≦ 0,
給予對方 我方與距離相應的武器攻擊力÷2 (尾數進位)的直接傷害:
近距離時,取我方場上角色的武器近攻數值÷2 (尾數進位)
中、遠距離時,取我方場上角色的武器遠攻數值÷2 (尾數進位)
這個傷害會經過傷害評量,屬於"直傷"。
這個傷害非自傷,能將它算進對方的 受傷次數 跟 前次受傷害量。
結束『傷害追加』狀態。
[攻擊階段] ATK+5,本回合中,將武器修正值變為2倍。
[攻擊階段] 將對戰對手的武器能力消除,或者是破壞其一張手牌,並且提高自身武器相應的能力。
之後
優先度
1
將對戰對手的武器能力消除,或者是丟棄對手一張手牌,並且提高自身武器相應的能力:
對手場上角色沒有武器、或是持有的武器沒有任何武器數值加成時,才改丟棄對手手牌。對方沒有手牌或丟棄失敗時這個效果無效。
效果成功發動時,會重寫自己身上的武器數值,前次獲得的武器數值不會累加。
消除對方武器的時候:
自己直接擁有對手的武器數值。
使對手的武器數值歸0,且本場戰鬥中對手不再持有這個武器。
無法偷走武器附帶的被動技,僅能偷走武器數值。
成功丟棄對手一張手牌的時候:
這張牌的兩側同種類時,只計一側(正面);兩側不同種時,兩側都能提升武器能力。
劍 ➡ 近攻;槍 ➡ 遠攻;盾 ➡ 盾值的每一點隨機分配給 近防 or 遠防。
例:[盾5/盾5] ➡ 近防 or 遠防 +0 ~ 5,合計5點。
" 近攻 ,近防 ,遠攻 ,遠防 "這4項個別的提升上限皆為9。
劍、槍、盾 以外的類型不會提升武器能力,如果牌的兩側都不能提升武器數值反而會使前次獲得的數值丟失。
成功偷走武器 or 靠丟棄手牌獲得任1點以上的武器數值時,結算時獲得GEM 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