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篇 第二十一节 故友
“你认识她?”琼恩奇怪。
“可能是我以前一个朋友,”梅菲斯说,“听你这么说,很像,她也叫凛,会用宝石魔法。”
“那就应该没错了,”琼恩说,“这么特别的女孩子,只怕世界上再找不出第二个来。”
凛这个名字本来就颇特别,何况还有宝石魔法这个特征。布雷纳斯说得很清楚,宝石魔法是完全的天赋异能,无法靠后天学习所掌握——既然是天赋异能,世界上总不会有很多吧。
说起来,这位凛小姐不知什么来历,拥有天赋异能,可以施展宝石魔法;眼前的梅菲斯是神子,同样也是强到变态,十四岁的年纪,比自己还小一岁,就已经是神选者圣武士了,战场上冲杀驰骋如入无人之境。反过来看看自己,好歹也是个穿越者,也算是“非普通”人类了吧,怎么就这么相形见绌呢。
他正感叹着,突然想起件事来,“艾弥薇,她不会也……和你一样?”
“不是,”梅菲斯明白琼恩的意思,“她不是神子。”
琼恩点点头,他可不想再撞上巴尔之子了,上次一个女杀手就已经带来够多的麻烦。梅菲斯这么说,让他安心了些,不过他还是有点奇怪。
“你和红袍巫师做朋友,你的教会不会干涉么?”
梅菲斯是圣武士,红袍巫师却素来名声恶劣,蓄奴、贩毒、侵略邻国、进行各种黑暗的魔法实验,要论邪恶程度,估计不比散塔林会差多少。以常理来说,梅菲斯见到红袍巫师固然未必当即拔剑相向,却也不至于还能做朋友吧。就琼恩对梅菲斯的了解,她是个比较封闭的人,不很热爱人际交往,和他人的关系总是保持比较疏远的状态。如今她既然说这个“凛”是她的“朋友”,那就应该不会是泛泛的点头之交。
“我现在还和一个阴魂城的巫师在一起呢,”梅菲斯轻笑,“似乎阴魂城也不比红袍巫师会名声好多少吧。”
“呃,这个嘛……”
“我和她是从小相识,那时候我还不是圣武士呢,”梅菲斯靠在床头,慢慢说,“后来……我们分开了,我去迷斯卓诺加入提尔教会,以后再没她的消息,没想到她来塞尔了,还当了红袍巫师。算起来,已经有三年多没见了吧。”
“你们是很好的朋友吧。”琼恩问。
他和梅菲斯在一起这么久,还从没听她提过有什么“朋友”呢,感觉上,她最亲近的人,一个是去世的母亲,一个是那位把她开除出教会的大主教,而如今这个“凛”,既然是她从小相识的故友,被她用这种怀念的口气提及,关系应该非常好了。
然而这个问题却并没有得到预想中的回答,梅菲斯犹豫了一会,才以略带不确定的口气说:“嗯,我想,我们应该是好朋友吧。”
这个回答让琼恩实在有些莫名其妙,无从判断这两位少女到底是什么关系。正当他不知道该如何接话的时候,梅菲斯自己笑了起来,“明天见到再说吧,”她说,“现在还不确定是不是呢,说不定重名罢了。”
话是这么说,但无论是琼恩还是梅菲斯,其实都已经肯定这位穿超短裙上场的凛小姐,其实就是梅菲斯的故友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巧合的事情。
“说不定见到都不认识了呢,”琼恩开玩笑,“女孩子的相貌是会变的,你们三年多没见了,那时候都还是小孩子,现在都是少女了。”
梅菲斯也笑了起来,“应该不至于吧,我也没觉得我和三年前的样子有什么改变啊。”
“不,有很大的改变,”琼恩非常认真地说,“你现在更漂亮了,因为你更爱笑了。”
梅菲斯嫣然微笑,朝琼恩盈盈看了一眼,低头继续去翻手中的书。“你在看什么呢?”琼恩好奇。
“就是你那本。”梅菲斯一边说,一边将封面给琼恩看,正是他从烛堡里抄录来的那本《塞尔的红袍巫师》。不过琼恩虽然抄来这本书,却一直没来得及仔细看,只是粗略翻翻。
“写得还不错,不过有些地方不太准确,”梅菲斯评价,“有些地方显然没有实地考察过,只是道听途说,根据一些传闻就贸然下笔,不甚可信。”
“嗯。”琼恩附和。
“对了,”梅菲斯想起来,“布雷纳斯王子招你过来,到底是为什么事?”
琼恩略略有些犹豫,一方面是因为王子到现在还没跟他说具体的安排,只知道大致的目的是帮助萨扎斯坦先生稳定红袍巫师会内部局势,促成阴魂城和塞尔的结盟——但琼恩实在不知道自己能在里面起什么作用。自己都弄得不清楚,也就不知道怎么跟梅菲斯说;另一方面,这毕竟是阴魂城的事情,其中颇涉及一些机密,梅菲斯虽然跟随自己,如今又已经被开除出了提尔教会,丧失圣武士身份,但要不要让她知道,还是颇犯踌躇的。
想了半天,把心一横,还是对梅菲斯把大致的情况都说了。梅菲斯默不作声地听完,微微点头,“红袍巫师会内部矛盾激烈,我也听说过一些,不过不知道已经到了这种程度,”她沉吟片刻,“恐怕和萨扎斯坦前年的一次失误有关。”
“什么失误?”琼恩连忙问。王子也提过一句,说萨扎斯坦因为一次意外,威信大幅度下降,以至于反对势力抬头,控制不住局势,但当时也没来得及仔细说。
“具体我也不清楚,只听说好像和召唤恶魔有关,”梅菲斯摇头,“塞尔这里没有我们教会的势力,也基本探听不到什么消息。”
“唔。”
两人都是初来乍到,情况不明,自然也分析不出什么东西,只能看情况再说。中午时分,仆人送上午餐,两人吃过,琼恩提议出去走走,看看塞尔的风情,也算增加了解。
梅菲斯倒也没什么异议,两人出门,左右也无别事,只是一路闲走,渐渐走到集市上。他们现在所在的这座城市叫艾尔塔柏,乃是塞尔的首都,据说人口超过十二万,乃是大陆著名的大都市。琼恩和梅菲斯一路行来,看到很多奴隶市场,正热火朝天地进行交易,拍卖着不同种族各个地区的“商品”,除了人类,还有矮人、侏儒和精灵等,甚至包括兽人、豺狼人和地精等怪物。这让梅菲斯微微皱眉,神色不愉,但也没有说什么。
“提尔教会是反对贩奴的吧。”琼恩见她的神色,小心地问。
“嗯,但大陆很多国家都支持蓄奴制度,允许贩卖奴隶……教会总也不能干涉他国的内政律法。”
琼恩默然点头,作为来自现代文明社会的穿越者,他本能地对贩卖奴隶这种行为没有什么好感。然而他也知道,在这个世界里,很多国家都和塞尔一样,是奴隶制度的坚决拥护者——就说阴魂城,在幽影界的时候,也大量捕捉幽影牛头人等类人生物充当奴隶苦力。提尔教会再如何声势庞大,也不敢强行要求别国废除奴隶制度,只能慢慢想办法施加影响力。
琼恩也没打算去买几个奴隶,虽说很多奇幻小说里都会出现“主角在奴隶市场买下美貌女奴”的香艳情节,然而现在他实在没这个心思。他真正所打算的,是找几家巫师商店,去选购一些魔法物品。在红袍巫师会统治下的塞尔,可是以出售各种制作精良的魔法物品而著称的。就琼恩所知,“魔法物品贸易”是和“贩奴”、“贩毒”并列的,这三项构成了塞尔的经济支柱。自从撞上欧凯那家伙,琼恩身上原本不多的装备就只剩下一半,连把防身的匕首都没有了,如今既然来到塞尔,口袋里又有钱,自然不能放过这等好机会。
不过,这么大的集市,人生地不熟的,去哪里找巫师商店呢。
正想找个人问问,一眼瞥见几点红色,他抬头看去,见是几个穿着红色长袍的人正穿过市场,朝某个地方走去。琼恩心中一喜,因为他知道,在塞尔国,唯有红袍巫师才有资格穿红色服饰,其他人倘若敢穿红色服饰,便是违反法律,会遭到严厉惩罚。这几个人能堂而皇之地穿着红袍招摇过市,显然是红袍巫师了。巫师来集市还能做什么,总不会是买菜罢。
他想跟着过去,却被梅菲斯拉住了,“你往哪走?”
“那几个红袍巫师应该是要去巫师商店,我跟过去看看。”
梅菲斯瞥了那几个人一眼,“但他们不是红袍巫师。”
“嗯?不是红袍巫师才有资格穿红袍吗?”
“那是火元素神卡曙斯的牧师,”梅菲斯解释,“去年塞尔修订了法律,除了红袍巫师外,卡曙斯的牧师也可以穿红袍。你仔细看,他们的袍子是杂色的,不是纯红色,那是卡曙斯的牧师服饰。”
去年塞尔又去攻打莱瑟曼,红袍巫师们从火元素位面招来大量的火巨灵和火蜥蜴做帮手,结果法术出错,这些召唤生物反叛,形势弄得一塌糊涂,最后是卡曙斯的牧师帮忙搞定。此后卡曙斯教会在塞尔的地位大大提升,也拥有了穿红袍的资格。
“这样啊。”琼恩恍然。
“你想去买魔法物品?”
“嗯。”
梅菲斯摇头,“你早说啊,我看你还是别自己去买,请红袍巫师会的人帮忙出面吧。”
“为什么,他们会对外人提高价格?”
“提高价格倒是小事,问题是据我所知,红袍巫师们卖给外人的魔法物品,虽然确实精良,但不是有隐蔽的缺陷,就是附有诅咒,”她微微笑着,“你敢去买?”
“呃,这样啊。”
购买魔法物品的计划落空,琼恩也就意兴索然,两人随意走走,回到住处休息。琼恩去找布雷纳斯王子,说了梅菲斯想明天随同去观看决赛的事情,王子一口答应,全无半点推托。琼恩又问起自己这次的任务,王子说不必着急,等明天决赛完了再谈不迟。
“对了,这些资料你先拿去看。”王子递过来厚厚一叠纸。
琼恩告退,回到房间仔细一看,发现大多是关于红袍巫师会的资料,却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关于塞尔的邻国阿格拉隆的情报,这让他很奇怪。“不会是塞尔又准备和阿格拉隆开战吧,”琼恩对梅菲斯说,“但这和我没关系啊。”
塞尔屡次侵略阿格拉隆又屡次败退,简直成了乐此不疲的游戏。如果说红袍们闲得无聊,又想再试试运气,琼恩倒也并不觉得奇怪。但若真是两国开战,和琼恩这种小角色有什么关系,总不至于派他这个阴魂城的客人上前线吧。
梅菲斯自然也猜不透。
第二天一早,琼恩和梅菲斯跟随布雷纳斯王子,一路前往比赛场。王子自去评委席,一位红袍学徒过来,带琼恩和梅菲斯在前排找两个位置坐了。琼恩四面看看,想从人群中找到那位凛小姐,结果自然是一无所获,满眼的都是一色红袍,想从中找个人实在太难了。
今天是最后决赛,两位参赛者是昨天比赛的胜利者,一位是凛,另一位则是咒法巫师李斯特。就琼恩昨天的观感,这位李斯特风格谨慎,稳扎稳打,在咒法学派上的造诣也非常出色,是个很难对付的家伙,就不知道能不能挡住凛那超级强悍的大火球。
等待一会,决赛开始,李斯特先上了擂台,接着凛也跃了上来。因为对手是男性,所以她依旧是那一身“凛式巫师服”,红上衣加超短裙再加黑色长筒袜,顿时把场内观众兴奋得一塌糊涂。琼恩暗自摇头,转脸问旁边的梅菲斯,“是她么?”
梅菲斯点点头,“是她。”
和昨天一样,在互相鞠躬,光头老人裁判发出闪光号令后,比赛正式开始。凛依旧又是弹出一枚浅红色宝石,空中爆开,在擂台上燃起四个火堆。对手则同样不知道抓住这个机会赶快进攻,而是好整以暇地诵咒施法,他的左手手臂上透出一团蓝光,撞入地面,随着一圈火星爆开,他的脚下现出一座六芒星魔法阵来,隐隐透着寒冰冷气,并且急速扩大,直到占据了近半个擂台。
“这是……抑火法阵?”
琼恩哑然失笑,抑火法阵是种很常见的魔法阵,能够压制削弱法阵范围内一切“火焰”的威力,最经常的用途是作为召唤火元素法阵的辅助。火元素性情暴躁,很难被召唤者所驱使,有了抑火法阵在,就能压制住它们的力量,使之乖乖服从命令。如今这个李斯特却别出心裁,给自己布上这个法阵,如此一来,凛如果再用火球轰击,在进入这个法阵范围后就会被大幅度削弱,比较容易抵挡了。
很聪明的做法,但也清楚地反映了这位咒法巫师的实力。魔法阵不是那么容易布的,往往需要很长时间的绘制和启动,若是换了别人,只怕要花半天功夫才能布阵成功,那时候早被凛一发火球轰下台了。这位李斯特能在短短几秒钟内完成魔法阵,果然无愧于咒法巫师的身份。
“他左手手臂上刚才那道蓝光有点蹊跷,”琼恩暗自思量着,“不像是布阵的正常步骤,倒像是某种强行加速的手段。”
眼见对手完成抑火法阵,范围扩张到半个擂台,凛却仿佛丝毫不以为意的模样。她抖手一挥,三颗红宝石一齐飞出,化作熊熊火球,朝对手轰过去。
抑火法阵发挥了作用,火球刚刚进入法阵范围,陡然就收敛黯淡了下来,连飞行速度都慢了几分。李斯特不慌不忙地双手一张,在身前塑起一道冰墙,将三颗已经严重弱化的火球挡了下来。
凛再度射出一颗宝石,化作七道火焰箭连环射击,但在抑火法阵的压制下依旧徒劳无功。咒法巫师开始反击,他碾碎了一根蜡烛,将粉末撒下,身前地面上急速旋开黑色漩涡,一只又一只奇形怪状的生物被从异次元召唤而来,低吼咆哮着,跃跃欲试。
“换法术啊,”琼恩皱眉,“塑能法术又不是单单只有火焰魔法,寒冰爆、闪电束、音波矛,随便用什么都比火球好吧。”
他本来倒也没什么偏向,然而如今既然得知凛是梅菲斯的故友,自然就期望她能获胜。但见她明知对方布了抑火法阵,却一而再再而三地硬要用火焰魔法攻击,不禁在心中连连摇头。
“不会是她只会用火焰魔法吧?”
星辰篇 第二十二节 挑战
这个念头陡然闪过,再联想起凛的对手们,无一例外全都是上来就专门针对火焰魔法布置防御,琼恩顿时有些明白过来。如果这个推测属实的话,这些看起来不可理解的行为倒都是有了答案。然而世界上有这样的巫师么,偏科也未免偏得太严重了吧。
李斯特的召唤怪物大军已经基本成型,数量超过了十只,一声号令之下,齐齐冲出了抑火法阵的笼罩范围,朝凛扑了过去。凛后退半步,取出一枚深红色椭圆形宝石往地上一掷,噗地腾起一道火墙来,将怪物挡住。
火墙很长,将整个擂台切开,怪物们无法从旁边绕过去。李斯特低声诵咒,命令怪物们暂时后撤。火墙术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从理论上来说,只要巫师能一直集中精力去维持法术,火墙就能一直燃烧下去。凛作为专精塑能巫师,创造出来的火墙杀伤力巨大,李斯特的召唤怪物们根本不敢硬闯。
“奇怪,为什么不招火系生物?”
琼恩疑惑着,以这位咒法巫师的能力,完全可以召唤来足够强力的火元素或者火蜥蜴之类,这些怪物是不怕火的。既然知道凛喜欢用火焰魔法攻击,那么针对性地召唤火系生物显然是最合适的选择吧。
见对手的召唤怪物缓慢退却,凛突然抬起自己的左手,她的手臂上透出一团白光,撞入火墙之中,随即突然狂风大作。火墙被这狂风一推一卷,轰然鼓胀,翻翻滚滚,往前方扑去,瞬间将那些退却不及的召唤怪物尽数吞噬。
李斯特见辛辛苦苦招出的怪物全军覆没,脸上不由得也微微变色,手指快速颤动,在空气中急速划出一个符印的轮廓。与此同时,对面的凛突然又弹出一颗浅红色宝石来,半空炸开,化成四个火堆,加上她一开始登场就点燃的四个,擂台上已经有了八个火堆,遍布各处。琼恩正不知道她到底想干什么,却见咒法巫师已经完成了法术,一个巴掌大小的圆形符印在他的指尖形成,“嗤”地弹出一支青碧色的箭矢来,朝凛疾射而去。
“强酸箭。”
咒法学派被称为“最全能”的学派,其原因就在于这一学派的法术应用极广,能攻击能防御能布魔法阵辅助,能召唤怪物冲锋,能传送逃脱。这道强酸箭就是咒法学派的直接攻击手段之一,类似火焰箭或者寒冰箭那种法术,只是效果是强酸腐蚀罢了。
凛点起火堆,见强酸箭射来,敏捷地横跨一步,走到旁边的火堆里去了。
“啊?”
琼恩吃了一惊,她又不曾给自己施加任何防护,直接就这样走进火焰,岂不会活活烧死。旁边的梅菲斯却安坐不动,全不惊讶,显然早就知道她会如此。只见凛走入火堆,身形瞬间消失,随即远处另外一个火堆里人影一晃,凛从中走了出来。
琼恩看得目瞪口呆,不知道这是什么法术,却见她转身又走入火焰中,下一瞬间又从另外一个火堆里冒出来,转眼之间她已经变幻了四五个位置。咒法巫师连连催动符印,一道又一道的强酸箭连环射出,却总被她轻松借助火堆瞬移避过。琼恩总算知道她为什么一上来就先点火堆了——这擂台上八个火堆,对她来说就相当于八个传送门,瞬间跳跃,随意转移,有这样强大的机动力,哪里还畏惧对手的攻击,哪里还需要什么防御魔法。除非对手能用大范围法术把整个擂台都轰下,但那样一来自身也难保了。
转念之间,凛又弹出一枚宝石来,于是擂台上又增加了四堆火焰,其中一堆正就落在李斯特的旁边。正想再次召唤怪物的咒法巫师连忙放弃施法,慌慌张张想避开,但已经迟了。火焰一翻,凛的身影从中跃出,一脚踢在咒法巫师的膝弯上,登时把他踢趴了下来。
“认输!”巫师大喊。
“真没劲。”凛叹气,挥手散去已经在指尖聚集成形的四颗红色飞弹。如果对手再晚半秒钟认输的话,这四颗魔法飞弹就要结结实实地砸在他的脑袋上。但如今他既然已经认输,凛小姐自然也就不为己甚,她撤销法术,昂首挺胸地在失败者身旁走过,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在他腰上又踩了一脚。
“哎呀,对不起呢,”她巧笑嫣然地低头对趴在地上的巫师说,“没看见,不过你也太胖了点呢,该减肥了。”
擂台下欢呼雷动,数百号红袍巫师和学徒欢迎着他们的天才美少女大获全胜。凛的脸上依旧带着那甜甜笑容,挥手向四面致意,她走到擂台中间,正准备说话,眼光一转,突然看见了坐在台下的琼恩和梅菲斯两人。
琼恩自然穿着他的黑色巫师袍,梅菲斯则穿着淡蓝色的衬衫和浅灰色长裤,两人的打扮都说不上多么特别,但在一群红袍巫师里就格外显眼了,何况还就坐在台下。刚才比赛的时候,凛全神贯注,不曾在意,如今已经获胜,心情放松,一眼扫过便发现了。
她先是似乎愣了下,大约也压根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梅菲斯,但随即又微笑了起来,仿佛看到了什么特别开心的事情。她走到擂台边,轻盈地跳了下来,长发飘洒,超短裙被风掀开,露出里面春光,她毫不在意地伸手按了按,笑眯眯地走到琼恩和梅菲斯的面前来。
“好久不见啊,艾弥薇,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呢。”
“好久不见,凛。”梅菲斯沉静地回答。琼恩在旁边觉得很奇怪,在刚听到凛的消息时,梅菲斯的反应颇为强烈,现在真见到了,却又似乎淡漠得很,真不知道这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哎呀,哎呀,”凛摇头,“你还是那么没劲呢,这样会不讨男孩子喜欢的……唔?”她注意到了旁边的琼恩,“这位是……”
“琼恩·兰尼斯特。”琼恩起身行礼,自我介绍。距离如此近,让他更清楚地看清了凛的相貌,他发现这位小女巫的眼眸也是碧绿色的,和梅菲斯很像,但颜色较浅,略带些湖蓝色,瞳孔中却似乎带着微微的跳跃火光。
“兰尼斯特?你看样子也是个巫师吧……哦,”凛思索着,突然双手一拍,“我知道了,你是从阴魂城来的对不对。”
“我来自阴魂城。”
凛偏着头,打量着琼恩,再看看梅菲斯,嘴角忽然露出调皮的笑意来,“艾弥薇,看来你终于有改变了呢,”她夸奖着,“我从没想象到你也会喜欢上男孩子,而且还是个阴魂城的巫师。”
“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吧,”梅菲斯说,并不否认,“倒是你,似乎还是一个人呢。”
凛格格娇笑着,正要说话,台上的裁判却已经在叫她的名字。“那么,等下午我再来找你。”她对梅菲斯说,朝琼恩点点头,轻盈地走到擂台边,一跃而上,在中央站定了。
“今天我很高兴,因为我获得了冠军,虽然这本来也就没什么悬念,不过名至实归总是令人感觉愉快嘛,”她笑吟吟地,躬身向评委席上行礼,“在此我想感谢我的老师述尔先生,感谢他一直以来对我的辛勤指点;感谢各位首席和贵宾在百忙中拨冗前来,观看我的个人表演;感谢在场的各位一直为我加油助威,虽然我知道你们更喜欢我的裙子再变短一点点,可惜这次已经没机会了,那么等下次吧;最后,我要特别感谢的,是布雷纳斯王子殿下。”
在场所有人都怔住,她前面几句话,虽然说得自负满满,傲气逼人,总还算能理解,但最后这句话却是什么意思。布雷纳斯王子不过是个旁观者,从头到尾什么都没做,感谢他做什么。
“相信在座各位都和我一样,从踏上巫师道路的那一天起,就是在古魔法帝国耐瑟瑞尔的辉煌传说中长大,”她向布雷纳斯王子深深鞠躬,语气非常诚挚,“虽然我们红袍巫师已经建起今日的魔法帝国,但昔日的光辉灿烂却是永恒的憧憬和梦想。身为巫师,我一直以不能生在两千年前,亲眼见识古帝国神奇的魔法技艺为遗憾,但幸运的是,今天王子殿下可以帮我达成这个一直以来的小小愿望,”她甜甜地笑着,说不出的娇俏可爱,“我相信您一定不会忍心拒绝。”
星辰篇 第二十三节 凛的实力
全场先是沉寂片刻,随即一片哗然,所有人都听明白了凛的意思,她是在以红袍巫师的身份,向阴魂城的客人下挑战书。
正如凛所说,身为巫师,耐瑟瑞尔是所有人心中的憧憬和梦想,是无可企及的灿烂辉煌。然而,古帝国已经陨灭千年,今日的“魔法帝国”,已经是红袍巫师会建立的塞尔。
阴魂城仅有一城之地,两万余人,自然远远不足以与塞尔相较,但却是古魔法帝国的文明传承。当今大陆,巫师数量不足万人,阴魂城和塞尔就各占了一千,可以说代表了如今世上最高的魔法水准。
那么,所有人心中就不免会有个疑问:阴魂城和塞尔的魔法技艺,到底谁更胜一筹?换句话说,昔日的魔法帝国,和如今的魔法帝国,究竟是谁更名副其实?
是昔胜于今,还是今胜于昔?
想法人人都有,敢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挑战的,却是除了这位凛小姐再无人有这般胆量。然而她话已经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便不可能当作没听见,何况又已经隐隐暗示这并非一己争斗,代表的乃是两代魔法帝国的水准较量。阴魂城倘若不做回应,岂不等于是自动认输了。
然而阴魂城如今在场的只有两个人,布雷纳斯王子和琼恩。凛说话的对象,表面上一直是指向布雷纳斯王子,只是倘若王子真肯上场,要击败凛自然是举手之劳,但那便是以大欺小,胜了也毫无光彩,反而惹人笑话。那么,人选就只剩下一个,倒也是很合适的一个,就是同样也能触摸到魔网第四层,造诣和凛相当的琼恩了。
“王子急招我来塞尔,难道就是为了这件事?”
琼恩念头闪过,朝评委席上看去,却见布雷纳斯王子脸上也微微有讶异之色,显然没预料到会有这一出。他和萨扎斯坦先生低声交谈了几句,然后远远朝琼恩微微点了点头。
“既然凛小姐有如此兴致,我又岂能推却,”王子温和地笑着,“只是我最近身体不适,这样吧,就由我的副手兰尼斯特先生代我上场,领教红袍巫师的精妙奥义如何。”
王子既然说了话,琼恩自然没有发表反对意见的余地。何况就如此前所想的,阴魂城的使者只有两个,王子自己不可能下场,那这工作就毫无选择地必须由琼恩来承担了。
话是这么说,然而在丝毫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被推上场决斗,这对巫师来说是很糟糕的局面吧。琼恩今天当然也准备了魔法,但并没有几个能用来抵抗火焰的法术,谁会预料到要去面对一个喜欢疯狂砸火球而且也只会砸火球的巫师呢。
幸好,王子替他解了围,“今天是贵会的晋阶赛决赛,我想我们不便打扰,”他彬彬有礼地对萨扎斯坦说,“喧宾夺主是很失礼的行为,何况凛小姐已经刚刚激战过一场,相信也迫切需要休息吧。我看这场比赛不妨稍稍延后,明天举行不迟,您认为呢,首席阁下。”
萨扎斯坦点头赞同,宣布琼恩和凛的巫师决斗明天举行,这种安排合情合理,所以大家也全无异议,反倒越发期待起来。谁也不曾想到,在精彩的晋阶赛结束后,原本以为波澜将息,谁知居然又高潮再起。琼恩对凛、阴魂城对塞尔、远古魔法帝国的耐瑟传承对今日魔法帝国的红袍秘术,这一切让所有红袍巫师和学徒的神经都兴奋起来,他们迫不及待地等待着明天的到来。
当然,最后但绝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琼恩是个男性,所以这样一来,大家又可以看到凛穿那身超短裙登场了,不必等到明年的晋阶赛。这对于绝大多数成员都是男性的红袍巫师来说,是个大大的好消息。
比赛结束后,按照规矩是授奖仪式,由预言学派的雅菲尔女士出面,为凛戴上了一只浅绿色挂坠。琼恩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过也没有太在意,反正按照规矩,巫师决斗不能借助装备,就算是神器也帮不上忙。
当这一切做完,各位首席和评委们纷纷离去,王子带着琼恩坐马车回住处,梅菲斯却被凛拉去了,说是带她去逛街购物。看着两个美少女手牵着手一路谈笑着离开赛场,琼恩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错觉,他从没想到梅菲斯也会有这么“少女”的一面。
唔,她们看样子真的是很好的朋友呢……但为什么总觉得哪里又怪怪的。而且,既然是好朋友,那看在梅菲斯的份上,也不应该一见面就向我发出挑战吧。
坦白地说,在目睹了两场比赛后,琼恩并不很愿意和这位凛小姐交手。虽然她偏科偏得厉害,不但放弃了三系法术,而且只会用火焰魔法作为攻击手段,然而必须承认的是,她的火球真的很强悍。昨天一发火球轰出来,连那位专精防护的红袍巫师都接不下,虽然应该也是有某种出奇制胜的取巧因素在其中,但依旧足以让琼恩大皱眉头了。
更何况,如今已经不是单纯的两个巫师决斗,背后代表的可是阴魂城和塞尔,代表的是不同时代两大魔法帝国呢。
“为什么会突然被赋予这么重要的使命呢。”琼恩苦笑着,看王子的神色,这件事并非他预先安排,那就完全是那位凛小姐的心血来潮了。只是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无所谓缘由了吧,关键在于结局。
王子舒适地坐在车厢对面,默然沉思着,自从上车以来就没有说话,琼恩也不敢打扰。大约走到半路,王子突然抬起头来,展颜微笑,“真有趣呢,”他说,“虽然完全不在意料之中。不过倒也不是什么坏事,说不定……唔,总之,只要打赢了就一切都无所谓吧。”
是啊,只要打赢了自然就一切好说。只是坦白地说,琼恩对这场突如其来的比赛,并无多少必胜的把握呢。
“确实是挺难对付,”王子轻轻按着自己的眼角,“虽说我也不太喜欢塑能魔法,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以直接的攻击力而论,塑能魔法确实是八大学派中首屈一指,在这种小范围的擂台赛上更能发挥其威力,因为没有缓冲的余地,也无法借助地理环境……唔,再怎么说,你所精研的变化魔法,确实是并不适合这种硬碰硬的正面对决呢。”
琼恩点头,王子说得是毫无疑问的事实,这也是他不太情愿和凛对决的原因。然而,现在不是已经没有退路了么。
“幸好我们还有半天的时间准备,”王子说,“虽然紧了点,不过也足够了。你先了解一下你的对手,然后我们再考虑怎么应对吧。”
※※※
所谓了解对手,自然不可能跑去向红袍巫师们打探消息。王子将琼恩带进他的房间,念了句咒语,伸手从空气中取出几颗浅蓝色的水晶球来。
“记忆水晶?”
“嗯,幸好我把此前比赛的情形全都记录了下来,资料备份嘛,”王子说,“这几颗水晶里记录的是那位凛小姐的所有比赛,你先看看吧。”
记忆水晶只能存储很短的影像,但够用了,因为凛的每场比赛都赢得十分干脆利落,从来没超过三分钟的。琼恩花了半个小时,仔仔细细地反复看了两遍,将水晶球放回到桌上。
“怎么样,看出什么东西没有。”
“嗯,”琼恩点点头,“从这些比赛来看,她只会用火焰魔法攻击,对其他类型的魔法,虽然不敢说她不会,但必定很不精通。她的对手显然也都非常确定这一点,所以铸造的防御全都是针对火焰魔法的。”
“攻击手段如此单调,按道理应该很容易被克制才对,然而她却一路过关斩将,横扫所有对手,这其中的缘故,就是她释放的火焰魔法实在威力惊人。精研塑能,原本就强调破坏力,再加上魔法宝石的增幅,让她砸出来的火球,威力胜过同水准普通巫师的三四倍。所谓以力破巧,在这种悬殊的力量差距下,很难有技巧发挥的余地。”
“正确,”王子十指交叉,微微颔首,“不仅如此,琼恩,你应该也注意到了吧,红袍巫师们,和我们通常所知的常识有所不同,他们普遍地放弃三个学派的法术。”
“嗯,我发现了,但这是为什么?”
“极度专精,”王子缓缓吐出一个词,“这是红袍巫师们普遍通行的理念,在他们眼里,‘通才’就等于‘废物’,‘专业’则是‘精英’的同义词,所以他们研究出了一套独特的秘术,能够在专精巫师的基础上再进一步专精。”
“这样啊。”
琼恩大体明白了。成为专精巫师的方法并不是什么秘密,只是很基础的魔法常识,只要是巫师都可以选择这条道路,只是未必有多少人愿意罢了。而红袍巫师,显然是用了某种独门秘术,在这种基础上再进一步专业化,放弃更多的学派,从而获得更高的精研成就。
“凛首先是个专精塑能的巫师,其次她又通过考验,成为了正式的红袍巫师。她放弃了大量的法术,全心全意投入塑能魔法……不,我想更准确地说,是投入到塑能魔法中有关‘火焰’类型的分支研究中,”王子叹气,“再加上她的天赋异能,借助宝石强化增幅法术威力,真是个很难对付的小丫头呢。”
“因为她是精研塑能,所以在抵抗塑能魔法上有独到之秘,”王子继续说,“你也看到了,她从来不给自己施加任何防御,却无惧于对手的攻击,这一方面是因为她那火中跳跃的天赋异能,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并不怎么惧怕塑能魔法。”
而塑能魔法是最具攻击力的魔法——至少在擂台赛这种小范围硬碰硬的巫师决斗中是如此。
如此说来,凛就像是一辆坦克,拥有超强的攻击,又有不错的防御,难怪能在擂台上一往无前,势不可挡……不,除了攻击和防御,她还拥有一流的机动力。
“您刚才说,火中跳跃?”琼恩重复着这个新鲜名词。
“嗯,火中跳跃,不过这其实也不太准确,”王子说,“这原本是红袍巫师发明的一种法术,能够让人借助火焰瞬间传送。但如果真是法术的话,应该是只能传送一次就失效的,绝不可能像她这样毫无限制的随意使用。这个,只能理解为她的一种天赋异能。”
所谓天赋异能,就像红龙会吐火,鸟会飞翔一样,在其他生物看来不可思议,在他们自己而言却如呼吸睡觉一般平常,自然不能以法术的标准来衡量。
“又是天赋异能。”琼恩叹气,这位凛到底是什么来历,能使用宝石魔法已经大占便宜了,再加上这种无限火中跳跃——姑且这么称呼——的能力,简直就是攻防一体,令人无懈可击。
“天赋异能么,自然意味着非同寻常的血脉,”王子似乎漫不经心地说,“虽说历史上也曾出现过明明没有半点神秘血脉,偏偏却拥有天赋异能的例子,不过我想凛小姐并不属于此列。如果要让我说的话,她应该不是个纯粹的人类。”
“啊?”琼恩一怔,“殿下,您是说……”
“猜测罢了,也没证据。”
但琼恩知道,布雷纳斯是一流的预言师,拥有“博学士”的头衔,十二阴魂王子中最以“见识广博”而著称者,否则也不会去负责考古工作了。他既然说凛不是纯粹的人类,那只怕十有八九就不是了。
不是纯粹的人类,还有可能是半精灵、半兽人之类的混血,但王子明显不是这个意思,琼恩清楚地明白这点。这些都还太“正常”了,不足以引起王子的注意。
如此说起来,这个凛还真是棘手呢,无论是攻击、防御还是机动力,都称得上是第一流。要对付这样的巫师……
“虽然如此,但攻击手段的极度单调,依旧是致命的缺陷吧,”琼恩思索着,提出一个疑惑来,“她的火焰法术虽然凌厉,却也不是就无法抵挡,召唤火元素就可以让她的攻击完全徒劳无功。但为什么她的对手当中,我没看见一个人这么干呢。”
火元素本身就是火焰的聚合体,自然完全不怕火焰攻击。就像今天的那位咒法巫师,如果不是召唤一堆乱七八糟的怪物,改为全部召唤火元素的话,大有希望击败凛。琼恩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这么做。
“这个么,”王子叹气,“这就又涉及到她的一项天赋异能了——琼恩,听好了,据可靠消息,这位凛小姐,能任意控制火元素、火巨灵或者火蜥蜴这种火系生物。当然,太厉害的估计不行,但以你们的水准,费劲半天召唤出来的家伙,只要她说一个字,就能轻松夺走控制权。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人敢在她面前召唤火元素的原因,因为那只会平白给她增加战斗力。”
“不,不会吧。”
琼恩惊讶得几乎要说不出话来,召唤怪物,尤其是召唤元素,是一种颇具风险性的行为。越强的元素往往越不听话,它们虽然是强力的帮手,但也完全可以翻脸变成棘手的敌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巫师和他所召唤的元素之间会有一种无形的精神联接,只要召唤者足够强大,被召唤者就无法反抗,只能俯首听命。
如果要夺取一个巫师对其召唤元素的控制权,那就得先切断这种精神联接,再临时构建起自己和元素的精神联接,并且立刻压制住它,这种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除非在魔法造诣和技巧上比对方高出一大截,否则是绝对做不到的。
再说,召唤异次元生物,这是咒法学派的精研领域,凛是个塑能巫师,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造诣才对。
“都说了是天赋异能,”王子叹气,“既然是天赋异能,自然不能用法术的标准来衡量。”
正如人类要辛苦学习魔法才能释放几个火球,红龙却张口就能喷吐烈火,所谓天赋,本来就是不讲道理的东西。
“对了,刚才忘了说,千万不要打‘把自己变成火元素’的主意,因为这样一来,她就能直接连你都控制了。根据我搜集到的资料,以前有个红袍巫师就想这么干,结果直接被她控制着跳进湖里去了。”
琼恩在心中对那位倒霉的红袍巫师深表同情,变形成火元素却被弄到湖里去,至少要大病一场了。
“无限火中跳跃,任意控制火系生物……她不会是什么火元素的后裔吧。”
事实上,如果不是梅菲斯已经说过她不是神子,琼恩简直要怀疑凛是那位火元素神卡曙斯的女儿了。
“胡扯,”王子忍不住笑了起来,“有点常识好不好,元素生物没有性别,没有生育繁殖这回事,都是自元素位面中自然诞生的,世界上哪有什么火元素的后裔。”
“除了这些之外,”王子严肃地指出,“最后我需要告诉你的是,她是个货真价实的红袍巫师,所以她身上同样也有魔法刺青——你知道什么是魔法刺青吧。”
“知道。”
所谓魔法刺青,说得简单点,就是红袍巫师所独有的一门秘技,能够在皮肤上纹特别的刺青,用于储存魔法,据说最多能纹七个,当然这是高阶红袍才有的待遇,凛是肯定没资格的。
“以她在红袍里的位阶来判断,身上应该有三个刺青,”王子说,“有一个刺青应该是在左臂上,今天比赛的时候,她就是发动其中储存的造风术,卷动火墙烧死了对手的召唤怪物;另外两个刺青位置不明,此前比赛里没见她动用过。她这次获得冠军,按规矩是可以再获得一个刺青的,不过那是几天以后的事情了,暂时不用考虑。”
“也就是说,凛的身上有三个魔法刺青,所以虽然魔网造诣差不多,但她实际上比我额外多了三个法术。”
“不,你算错了,”王子摇动手指,指出琼恩的错误,“你看,你是专精巫师,比起那些普通的巫师,你和魔网的联接相对更加紧密,你每天可以准备并且承受的法术比他们多一些,对吧。同样的,红袍巫师既然是在专精的基础上重复专精,那么……凛小姐实际上比你额外多出来的法术数量,不仅仅是三个了。”
琼恩听得皱眉不已,“哦,对了,”他突然想起一件非常关键的事情来,“她的宝石魔法是将法术灌注到宝石里施法,那她不会积攒一大堆魔法宝石用来攻击吧。”
“这个你倒不用担心了,”王子轻松地说,“灌注进宝石的法术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一天就自动消失了,第二天需要再次灌注,所以你不用担心会被一堆魔法宝石雨砸死。就这点来说,你们倒是公平的。”
公平个鬼。
虽然不敢高声反驳,但心中的怨气总是免不了的。明天这场决斗,说是代表着两代魔法帝国在较量,然而对方又是红袍秘术,又是天赋异能,又是极度专精,又是魔法刺青,什么匪夷所思的能力都出来了;反过来看看自己这边,说是说出身阴魂城,秉承古魔法帝国的文明遗脉,然而所学过的东西,也无非就是些“正常”知识,怎么就不来点什么耐瑟帝国的独门秘术呢。
星辰篇 第二十四节 凛的秘密
“这么说,”琼恩沉吟着,“很麻烦呢。”
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造诣差不多的巫师决斗,然而实际上一算,因为红袍秘术和天赋异能,凛无论是在法术数量上,攻击力防御力上,都明显胜过琼恩一筹。小范围擂台赛的形式,又大大强化了塑能魔法的威力,这场比赛还怎么打。
“红袍秘术,终究只是些细枝末节的技巧,不成大器,”无视琼恩的头疼,王子大言不惭地批评着,“真正要论魔法的精要奥妙,还是要看我们耐瑟魔法……不过有点小麻烦,”王子朝琼恩微笑着,“越高明的学问,入门难度自然也就越高,以你目前的造诣,还不足以去接触那些更高深的知识,所以就没办法了……”
他妈的。
琼恩很想破口大骂,说来说去这不还是空谈么,先吹嘘耐瑟魔法多么多么优秀,接着来一句“你现在还学不了”,那这又有什么意义。
幸好王子还有下文。“我这里有一个法术,很适合用来对付这位只会扔火球的小姐,只是时间短了点,你来不及学了,我直接把它印进你的记忆里去,”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泛着微微红光的卷轴来,“不过这种强行刻印,大约过一星期会渐渐遗忘掉,不过没关系,先过了明天这一关,你以后再慢慢掌握就好。”
他将卷轴放在桌上,口中诵咒,手指急速颤动,在空气中划出一个又一个细小到肉眼无法辨识的魔法符印来,仿佛萤火虫一般绕着琼恩飞舞,最终凝结成一个淡金色魔法阵来。王子停止诵咒,抓起卷轴往法阵中一掷。卷轴自行燃烧起来,火光中浮出无数赤红色文字,闪烁生辉。当卷轴完全烧尽时,王子急速伸出右手食指,指尖光芒绽放,在琼恩额头上重重一点。
“嘿!”
琼恩只觉一股强大的意识如潮水般汹涌而来,瞬间撞入自己脑中。他一阵晕眩,当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魔法阵已经消失,自己正跌坐在椅中,双手紧握扶手。王子坐在他对面,面无表情,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在慢慢品味着。
“逆转爆炸。”
刚动念想看看王子给自己强行印进了什么法术,脑海中就浮现出完整的魔法资料来,这是个从没听过的法术,琼恩正要仔细再看内容,就听对面的王子说话了。
“这道法术可以反弹所有以你为直接目标的火焰攻击,”王子轻声说,他似乎有些疲惫的模样,“如果她用火球之类的法术攻击你,就会被直接逆转反弹回去;但如果用火墙这种大范围攻击,那就无能为力了。不过这道法术同时也会增强你抵抗火焰的能力,所以不用太担心,”他停顿了一下,“当然,它也是有限度的,没办法一直保护你,但我估计至少挡住三四轮攻击应该没问题。”
有点像“法术逆转”,琼恩思忖着,防护魔法之中,有一种极高明的法术,能够在巫师身周形成强大的力场,反弹一切直接攻击来的魔法(当然,也是有限度的)。在奥沃的藏宝库里,就有这样一枚法术逆转戒指,令琼恩羡慕得要命。如今王子拿出来的这个逆转爆炸,等于就是法术逆转的超级简化版本,只能针对火焰魔法,用途非常狭隘。
不过,在如今这种情形下,要对付的是凛这样只会用火焰魔法的巫师,这个法术就极其有用了。这就是真正的“耐瑟魔法”么?
“不是,”王子说,“我说了,耐瑟魔法的精义,不在于这些细枝末节的技巧,在于真正的根本……你现在造诣不够,也没法掌握,以后自然明白。至于这个法术,是我从费林魔葵那里学来的。”
费林魔葵?那不是昔日毁灭耐瑟瑞尔帝国的怪物,土地沙化成大沙漠的元凶,阴魂城的最大仇敌么?
“费林魔葵这种怪物,最擅长的就是克制魔法,”王子叹息着,“昔日帝国何等强盛,却被魔葵肆虐,这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耐瑟瑞尔崇尚魔法,举国研习奥术,遍地都是巫师,这固然造就了辉煌的魔法文明,但却也埋下隐患吧。撞上费林魔葵这种擅长克制魔法的怪物,就不免要吃亏了。
“魔葵被埋在大沙漠下,我考古的时候,恰好挖到了几只,”王子解释,“搜索了一下它们的记忆,发现了这个法术,今天正好用得上。”
琼恩点头,心中松了口气,有了这道法术,只要多准备几个,基本就不必担心凛的攻击了。剩下来的问题,就是怎么才能获胜了。
“无限火中跳跃,等于开了一堆传送门,”琼恩思索着,“想打到她可太难了。”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自来水和高压水枪这种东西,否则提着水枪拖着长长皮管上场,凛点一个火堆琼恩就浇熄一个,看她还怎么火中跳跃去。如今怎么办,难不成还拎着两桶水上场么,那只怕还没开始比赛,就要被人笑死了。
正想向王子讨教主意,却发现后者脸色有些不太好,颇为疲倦的样子。“就这样吧,”王子说,挥挥手,“你先回去准备。”
“是。”
琼恩起身告辞,准备回自己房间休息,刚刚走到门口,又听见王子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嗯,琼恩,记得要小心……”
“我会全力以赴。”琼恩误解了王子的意思,马上回答说。
“哦,不是,我是说,手下留情,注意分寸,别真弄出太大损伤,毕竟我们是客人。”
靠!
琼恩觉得王子大概是累了,神智有点不清。“注意分寸,别弄出太大损伤”?这话应该是对那位喜欢疯狂砸火球的凛小姐说才对吧。就琼恩来说,他当然也不希望真弄出什么人命伤亡来,何况凛还是梅菲斯的好友。但这事情是他能控制的么。
他不再多说,行礼告辞。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独自沉思,把刚才看到的那几场凛的比赛翻来覆去的回忆,想找出她的弱点来。“可惜她之前的对手中都没有幻术师或者附魔师,”琼恩惋惜着,“否则倒可以看看她对这方面魔法的抵抗能力如何。”
巫师的价值,原本就不是魔法炮台……当然,凛这种已经属于超级魔法炮,要击败对手,未必一定要硬碰硬地对抗,恰当地运用幻术、魅惑、精神控制这些辅助法术,也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可惜琼恩自己在这些方面也不甚精通,没什么把握。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直到夜幕降临,梅菲斯才从外面回来,颇为高兴地提着一包东西。“你买了什么?”琼恩很好奇,然后看见她把包裹展开,往床上一倒,哗啦哗啦哗啦……
戒指、耳环、吊坠、胸针……以及更多琼恩叫不出名字或者一时想不起名字的东西,全是女孩子喜欢的那些小玩意,而且数量极多。琼恩稍稍瞥了眼,发现光胸针就有七八个,样式各异,制作精良,虽然没有镶嵌什么金玉宝石,但看样子价格也不菲。
梅菲斯以前是教会的圣武士,这次出远门办事,囊中资金自然宽裕,这点琼恩是知道的,但却从没想到她会花钱买这些东西,而且还买这么多。“你真奢侈,”他半真半假地感叹着,“这么多你用得过来么。”
“反正都是她送的,为什么不要,”梅菲斯说,一边整理着那些小玩意,一边瞥了琼恩一眼,“凛说,这些东西原本都应该是男孩子送的,既然我遇到的是个笨蛋,那么她这个朋友也就只好勉为其难来帮帮忙了。”
“呃,那个……”
“她还邀请我搬过去住呢。”梅菲斯说。
“不行!”琼恩本能地反对。
“放心,我拒绝了,我才不会给她嘲笑我的机会呢。”
“唔?嘲笑你什么?”
“嘲笑我身边的家伙是个笨蛋!”梅菲斯转过脸来,瞪着琼恩,恶狠狠地说,“这么简单的事情你都不明白吗?枉你还是个巫师……算了,”她有气无力地挥挥手,“每次见到她都要吵架,脾气就会变坏,别介意,过段时间就好。”
“啊,没事。”琼恩悄悄抹掉冷汗,这两人到底是什么朋友啊。
“反正我拒绝了就是,她睡觉习惯又差,又喜欢踹被子又喜欢踢人,做恶梦了还喜欢把人抱得紧紧,气都透不过来,我才不愿意去自找苦吃呢。”
“唔?你们经常睡在一起啊?”
“对啊,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晚上她没我陪着就睡不着呢,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怪怪的。”
“很正常吧,”梅菲斯不以为然,“女孩子经常一起睡觉的。”
也是,男女在这方面性别差异是很大的,女孩子之间身体接触较多,上街牵着手,搂搂抱抱都很正常;男人如果这么干,那就几乎可以肯定是玻璃了。
“对了,你知道我那位朋友是怎么评价你的吗?”
“笨蛋?”
“哦,也没错,不过这是最后的定性总结,在此之前还有更多详细的内容,有没有兴趣听听?”
“说吧,我做好心理准备了。”
梅菲斯笑了起来,“别那么紧张,”她说,“并不全是负面评价——我是说,至少还有一些是偏向正面的评价。比如说她夸奖你很有风度,没有像其他男人那样忙着偷看她的裙子和大腿。”
“当然,我是正人君子嘛。”
“然而她报怨你的目光一直盯着她的胸口。”
“呃,这个……”
梅菲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很大是吗?”她突然问。
“啊,什么?”正处于尴尬状态的琼恩还没反应过来。
“我是说,”梅菲斯侧身过来,俯视着正靠在床头的琼恩,“我是说,她那地方很大,是不是?”
“呃,这个么……”
“比我大是吧?”少女追问。
迎着梅菲斯咄咄逼人的目光,琼恩实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实事求是地说,凛的尺寸至少有C,远不是梅菲斯可比的。如果照实回答得话,梅菲斯肯定会不高兴吧,但如果否认,却又似乎太罔顾事实了点,一听就知道是假话。
“果然,男人都喜欢比较大的呢,”梅菲斯叹气,幽幽地说,“你也比较喜欢她那种是吧。”
“没有的事!”意识到再不安慰的话,少女就要暴走了,琼恩赶忙表明立场,“我当然是比较喜欢你的……那地方。”
这话听起来真奇怪,不过梅菲斯并没有介意的样子,“可是,”她疑惑着,“我不是听说男人都喜欢比较大的吗?”
“那个,话不是这么说的吧,”琼恩随口回答,“女孩子……那地方又不是单纯看大小尺寸的,还应该看形状和手感才对,还有……”
“哦,听起来,你似乎很清楚她那地方的形状和手感似的呢。”
“……我哪里表达了这种意思了?”
“不是很清楚的逻辑推理吗?”梅菲斯理所当然地说,“你承认了,她那里比我大;你也承认了,男人都喜欢大的,另外两项参考因素是形状和手感;而你又说你更喜欢我——这不是充分说明你已经确定了她那地方的形状和手感不如我,所以才作出这种选择的吗?”
“我……我说,艾弥薇,逻辑推理不要随便用到这种事情上吧。”
“然而我觉得我的推理无懈可击啊。”
“别开这种玩笑啊,我和你一样都是昨天才刚到这里,之前压根不认识她,哪有机会去……”
“哦哦,这么说,如果有机会的话,你很愿意去实际考察一下对吧?”
琼恩哑口无言,仔细打量着正居高临下俯视自己的少女,“艾弥薇,”他疑惑着,“怎么感觉半天不见,你有点不太一样了。”
“是吗,”少女仰起脸,若有所思,“有可能,大概是因为和那个家伙在一起呆了半天的缘故,被影响了吧。”
被影响么……这影响速度可真快啊。
“看来你那位朋友还真是有感染力呢,”琼恩叹息着,骤然快若闪电地伸出右手,按在少女的左肩和脖颈相连的地方,他的目光刹那间变得锐利起来,“对不对,凛小姐。”
少女微微一怔,随即微笑起来,“啊呀啊呀,被你看穿了呢。”她摇了摇头,念出一句咒语,面容随即发生改变,身形也变化起来,从金色短发的圣武士变成了穿着红衬衫、超短裙和黑色长筒袜的红袍塑能巫师。
但两人依旧维持着原本的姿势,少女跪在床的边沿,俯身看着琼恩;琼恩靠在床头躺着,右手却按住了少女的肩。
“你来此有何贵干,凛小姐。”琼恩说,没有松开手的意思。虽然他并不认为对方是准备来提前开战,但被人戏耍总是心有不快。
他昔日跟随田伯光学武艺,虽然没多高的成就,但好歹也掌握了些近身格斗的知识。刚才在出手之前,他已经暗中默发了“蛮牛之力”法术,让自己的力气陡然增强。如今他的手按的位置,虽然看上去没什么,然而只要愿意,就能严重地伤害到这个狡猾的小女巫。
“咦,”完全无视自己的处境,也没有起身的意思,凛反而有些惊讶起来,“你的力气不小呢,出手也很快,似乎有两下子的样子,和艾弥薇告诉我的情况不太一样嘛。”
“嗯?艾弥薇跟你说什么了?”
“艾弥薇告诉我说,你力气也不大,跑得也不快,身手也笨拙,脑筋也不灵光,除了会点半调子魔法就一无是处,虽然说不上弱不禁风但也相差无几,每次遇到危险都需要靠她这个女孩子来保护,简直就是差劲得一塌糊涂……”
“我没这么说过。”
梅菲斯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打断了凛滔滔不绝的描述,琼恩侧脸看去,见穿淡蓝色衬衫的圣武士推门走入。“别乱篡改别人的话,凛。”
“但你说得其实就是这个意思嘛。”凛天真无邪地笑着,轻松地从床上跳下来。琼恩原本按住了她的肩头,但陡然感觉手上一滑,仿佛触到了什么冰冷坚硬的东西,还没反应过来,凛就已经摆脱了他的压制。
“你扭曲了我的意思。”梅菲斯沉静但坚决地反驳。
“好啦好啦,”凛不以为意地摆摆手,“反正大致不差就可以了嘛,别那么认真。对了,琼恩,”她转过头来,直呼琼恩的名字,仿佛是相熟的朋友似的,“我的变形应该没有破绽吧,模仿艾弥薇应该也没有问题才对,你是怎么看出来是我的?”
“这个么,感觉。”
“感觉?”
“嗯,”琼恩也起身下床,站在墙边,“这很容易理解吧,气质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就算是再亲密的朋友,也是没法完全模仿得一模一样的吧。”
“哦哦,你的意思是说你的艾弥薇是善良纯洁天真无瑕的天堂山圣天使,而我就是深渊里的小恶魔了?”
“我似乎没这么说吧。”
“但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对吧。”
琼恩决定沉默,跟女孩子斗嘴没意思。
梅菲斯恰到好处地过来解围,“好了,凛,你已经送我回来了,时候不早,你也该早点回去了,”她说,“明天不是还有决斗吗,应该早作准备的吧。”
“哦,放心了,艾弥薇,这种毫无悬念的战斗不用准备也没关系的,”凛可爱地拍拍手,“不过放心好了,看在艾弥薇的份上,我一定会手下留情的呢……对吧,琼恩。”最后一句话是对琼恩说的。
“同样,看在艾弥薇的份上,我也会手下留情的。”琼恩回答。
“啊呀啊呀,”凛摇头,“只会抄袭别人的话,真是一点创意都没有呢,对于巫师来说这是大忌啊,注定了将来不会有光明的前途呢。艾弥薇,如果让我建议的话,我觉得你实在应该重新考虑……”
“凛!”梅菲斯略有些不快地喝断了她,“我想有些事情,还是由我自己来判断比较好。”
“也对,我只不过是尽朋友的义务做出忠告嘛,”凛挥挥手,“那么,明天见,两位。对了,趁时间还早,去找间神殿买几瓶治疗药水吧,卡曙斯的神殿一般很晚才关门的。”
“多谢。”
“那么我走了。”用超级可爱的声音告别,超短裙少女蹦蹦跳跳地出门去了。
“她来做什么?”确定那位小恶魔般的少女已经离开,琼恩转头问梅菲斯。
“没什么,她坚持要求来看看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拗不过她,只能答应了。”
“但那也不用变成你的样子来骗我吧。”
“她说在外人面前人会本能地伪装自己,只有在自己熟悉的人面前才会显得比较真实。”
“……好吧,我承认这话也没错就是了。”
“对不起,”梅菲斯道歉着,“不过她没有什么恶意,这点我可以保证,凛虽然任性了点,但心地其实很善良的。”
见鬼了,她如果都能称得上善良,那我简直就是圣武士,而你这个圣武士就是正义之神了。
不过琼恩不想背后挑拨他人朋友的感情,这种话就没有说出口,只是眼神里明显流露出不信,梅菲斯也并不在意。“早点休息吧,”她轻声说,“明天还有决斗呢。”
“是啊。”琼恩叹气,想了一下午,也没想出什么令人满意的方案来。既要保证取胜,又不能当真重伤对手,否则他都考虑带一堆缩物过的石头上去用翻天印乱砸了,反正凛放弃了防护学派,估计不会解除魔法。但如果真失手把她砸成肉饼了,红袍那边且不说,梅菲斯这边就没法交代。
“你看起来很困扰呢。”
“那是自然的吧,你那位朋友可实在不好对付啊,”琼恩有些心不在焉,一边转身准备再躺回床上去,一边随口说,“我都想过半夜溜进她的房间去骚扰,让她睡不成觉,明天就没法准备魔法了……”
杀气!
琼恩本能地感觉背上一凛,有种危险的气息凛凛迫来,让他身体骤然僵住了。一秒钟之后,这种感觉才消失,琼恩转过身来,看见梅菲斯正似乎漫不经心地摆弄着一枚耳坠。
“开玩笑啦。”他说。
“嗯,”梅菲斯淡淡地回答着,“而且你如果真敢那么做的话,不用等到明天比赛完,就需要用上治疗药水了。”
“我说了只是开玩笑啦,别生气,艾弥薇。”
“不,和我无关,”梅菲斯说,“我的意思是说,你会被她打成骨折的。”
“是么?”琼恩不信,他自恃好歹也练过几年功夫,难道连这样一个小丫头都收拾不下来。
“这么说吧,琼恩,如果你和我徒手搏击的话,你觉得谁的胜算比较大。”
“那当然是你了。”
虽然没真的打过,但想想也知道,自己是不可能有几成胜算的吧。
“如果你事先用上各种魔法来辅助强化呢。”
“那……应该也还是不行吧。”
实力差距太大,终究不是靠魔法辅助就可以弥补的呢。
“那么我告诉你,如果不用兵器护甲,单纯徒手搏击的话,”梅菲斯微微笑着,“我都打不过她。”
“你没跟我开玩笑吧。”
“如果你有兴趣,亲自去试试就知道了。”
从少女的语气中,琼恩知道她说得完全是事实,而这让他的头更加疼起来。事实上,他确实曾经打过近身搏斗的主意,凭借着自己的那点功夫,再配合上各种变化魔法的强化辅助,增强力量,加快速度,提升反应,自觉无论如何也应该能轻松对付凛。虽说两个巫师决斗弄到靠肉搏取胜,似乎是有些不对劲的样子,但这已经是最有把握并且不会弄得伤亡惨重的方案了。变化学派的魔法,原本注重的也就是强化辅助,这么做也不算多么逾越本分,匪夷所思。
然而,按照梅菲斯这么一说,那这如意算盘就完全打不通了啊。
“艾弥薇,”琼恩呻吟着,“为什么你的朋友都是这样的怪胎啊。”
“这话说得不对吧,”梅菲斯冷静地指出他的错误,“首先,你只见过我这一个朋友,请不要用‘都是’这种概括性的词语;其次,我觉得准确地说,应该是我自从认识你,遇见的就都是怪胎了。”
自从沙漠相识以来,深渊恶魔领主、女杀手、虹彩龙、欧凯、拉沃克,以及最近的那个死胖子奥沃……好吧,琼恩只能承认,比起自己的报怨,梅菲斯的说法更接近事实真相。
“艾弥薇,有件事情我很奇怪啊,”琼恩说,“你是神子对吧,那你为什么没有表现出什么天赋异能呢。”
无论这位凛小姐的血脉再神秘,身份再传奇,总也比不过神子吧。她都能有这样惊人的各种天赋异能,怎么梅菲斯身上似乎压根没看到半点呢。
“我的神祇的神力,和我父亲的神力彼此冲突抵消掉了,自然不会显示出什么天赋异能来,”梅菲斯轻松地说,“所以很幸运,我能做个普通人。”
就算是这样,你也怎么看怎么不像普通人吧……
“既然是这样的话,”少女把手中的耳坠放到旁边桌上,抬起脸,认真地看着琼恩,“那么,我告诉你一项她的弱点吧,或许可以帮助你明天获胜。”
“咦,真的吗……呃,我是说,这样你不会觉得于心不安吗?毕竟她是你的好朋友吧。”
“比起背叛这种朋友所引起的些许愧疚,我想我更希望看到我喜欢的人获胜吧。”
用平静但是斩钉截铁的声音,梅菲斯如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