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學期應修習總學分 180 學分,每學期修習 30 學分。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 150 學分成績及格,其中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至少需 102 學分且成績及格;同時選修學分至少需修習 40 學分且成績及格。
各年級課程類型與學分數,請參閱本校互動式課程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