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傳法句經 第30 地獄品

北傳法句經 第三十 地獄品(16章)

尊者法救撰/

吳天竺沙門維祗難等譯

地獄品者,道泥梨事,

作惡受惡,罪牽不置。

509.

妄語地獄近,作之言不作,

二罪後俱受,是行自牽往。

510.

法衣在其身,為惡不自禁,

苟沒惡行者,終則墮地獄。

511.

無戒受供養,理豈不自損,

死啖燒鐵丸,然熱劇火炭。

512.

放逸有四事,好犯他人婦,

臥險非福利,毀三淫泆四。

513.

不福利墮惡,畏惡畏樂寡,

王法重罰加,身死入地獄。

514.

譬如拔菅草,執緩則傷手,

學戒不禁制,獄錄乃自賊。

515.

人行為慢惰,不能除眾勞,

梵行有玷缺,終不受大福。

516.

常行所當行,自持必令強,

遠離諸外道,莫習為塵垢。

517.

為所不當為,然後致鬱毒,

行善常吉順,所適無悔㻞。

518.

其於眾惡行,欲作若已作,

是苦不可解,罪近難得避。

519.

妄證求敗,行已不正,

怨譖良人,以璙治士,

罪縛斯人,自投於坑。

520.

如備邊城,中外牢固,

自守其心,非法不生,

行缺致憂,令墮地獄。

521.

可羞不羞,非羞反羞,

生為邪見,死墮地獄。

522.

可畏不畏,非畏反畏,

信向邪見,死墮地獄。

523.

可避不避,可就不就,

玩習邪見,死墮地獄。

524.

可近則近,可遠則遠,

恒守正見,死墮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