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與覺醒

信仰與覺醒

Faith in Awakening

by Ven. Thanissaro Bhikkhu

良稹 譯

佛陀從未強求任何人,報以無條件的信仰。對於生長背景中的主流宗教,卻作此強求的人來說,這是佛教最具吸引力的特點之一。對這一點特別有好感的,是那些反感於宗教組織的信條,支持科學實證觀點,認為除非有可檢驗的物質證據、餘皆不值一信的人士。在這種傾向之下,佛陀對卡拉瑪人的著名告誡常被解讀為,鼓勵我們隨順個人的喜好信或拒信。


不要僅聽從報告、傳聞、傳統、經典、猜測、推論、類比、同感、可能性、或者‘這位行者是我們的老師’的想法。當你親自了解了,‘這些素質是善巧的;這些素質是無可責備的;這些素質受智者的贊揚;這些素質採納施行起來,趨向安寧與幸福’──那時你應當進入、安住其中。 (增支部 III.65)


不少現代作者,援引這段經文,甚至於說,信仰在佛教傳統中毫無地位,正確的佛家態度乃是置疑一切。不過,佛陀儘管在信仰問題上,提倡寬容與健康的存疑,他也提到一個有條件的必要性:如果你誠心想滅苦──那是條件──你應當對某些事付出信賴,將其作為工作假設,接下來沿著他的修持之道加以驗證。對卡拉瑪人的忠告,實際上正包含著這個關鍵的提示,即你必須參考智者的評估。

這個提示,使佛陀的忠告,具備了平衡性:正如你不應毫無保留地信賴外在權威,你也不應毫無保留地信賴自己的邏輯與感覺,如果它們與實踐及他人的真正智慧相左。早期經文中另有一段也清楚表明,我們可以對照佛陀及其覺悟弟子,所樹立的言行典範,藉此識別智者,對符合標準者,正確的態度乃是信賴:


作為一位對導師的教說有信心、深解、奉行的弟子,如法的是:‘世尊為師,我為弟子,是世尊有知見,而不是我。’ (中部70)


佛陀曾反覆提到,正是對一位導師的信心,促使你向那位導師求教。堅信世尊的覺醒,乃是任何人追求覺醒所必要的五力之一。由於這個信力支撐著精進、正念、正定與明辨,它引導你一路趨向涅槃[the Deathless]。

如此,佛陀有關信仰與實證的告誡之間,存在一種張力。我所認識的亞洲佛教徒當中,鮮少有人對此感到不妥,然而西方佛教徒們──在他們生長的文化環境裡,宗教信仰與科學實證,長期處於紛爭狀態──卻甚為不安。與我討論時,他們常常沿用自身文化之中,基督教與科學實證觀的衝突,在歷史上的調和方式,試作一番化解。有三種廣義觀點引人注目,因其既如此普遍,又如此具西方特色。這些觀點對佛陀關於信仰與實證的立場詮解,其方式有意無意,皆可在宗教與科學,這場現代西方紛爭之中,找到相應的陣營。

第一種詮解源自於西方文化中,徹底排斥信仰之正當性的分流。據此觀點,佛陀是一位體現著維多利亞時代,理想的、無畏的不可知論者,他擺脫了信仰的幼稚慰藉,主張以純科學的方式,訓練與增強個人心智。由於他的法門,完全關注於當下,過去與未來的命題,與其訊息徹底無關。因此,任何涉及信仰的教義,譬如舊業、來世重生、獨立於即刻感官輸入的無緣起之樂,皆係後人對經文的附贅;無信仰的佛教主義者,當效仿佛陀,勉力將其剔除。

第二種詮解源自於西方文化中,既排斥基督教教條,或任何宗教組織的權威性,同時又承認信仰於心靈健康之必要性的分流。這個觀點,把佛陀描繪成一位浪漫主義年代的英雄人物,他理解信仰在確立一種內在完整感,或外在相通感過程之中的主觀重要性,不論其信仰對象為何。換句話說,只要對某個信仰感受深切,並且個人受益,該信仰指向何處,是無關緊要的。照這個觀點,信仰佛陀的覺醒僅意味著,相信他找到了適合自己的智識,其內容是否同樣適合於你,並無相關意義。如果你覺得業力與輪回的教導,給自己帶來慰藉,那麼儘管去信。否則,不信也罷。重要的是情感上,你從個人信仰裡獲得復健、滋養與力量。

第三種詮解包容了以上兩種觀點,不過,一改佛陀的英雄形象,視其為受歷史背景局限之士。他與我們多有類似,在當時的世界觀背景之下,探索有意義的人生。他對業力與輪回的見解,不過是取材於古印度原始科學的若干設想;他的修持之道,則是在該設想之下,妥善充實度過一生的嘗試。假使活在今天,他也會以類似於西方人,詮解一神宗教信仰的方式,試將其個人的價值觀,契合於現代科學的新發現。

這個立場包含的前提是,科學關乎事實,宗教關乎價值。科學提供確鑿數據,宗教對之提供意涵。因此,每一個佛教徒,當行佛陀之所行:接受科學為我輩業已證明的鐵板事實,繼之在佛教傳統──及舉凡相宜的另類傳統裡──搜求奧義與價值,為該事實賦解添注,在此過程之中鍛造出一個現代的新佛教。

這三種觀點的每一種,從西方視角來看或許理所當然,然而無一公正地體現我們所了解的佛陀,以及他有關信仰與實證的教導。在強調佛陀不欲強加於人的態度上,三者固然正確,然而,由於這些觀點,把一己的假設,強加於佛陀的教導與行為,便誤讀了那種不情願的涵義。佛陀絕非一位不可知論者,他斷言某些觀念值得信、其餘不值得信,足有其理由;他的業力、輪回與涅槃教導,與當時的主流世界觀背道而馳。他既非維多利亞式,或浪漫主義式的主人公,也非受歷史背景局限之輩,而是一位在諸多成就之中,兼以鮮明的方式,把握了信仰與實證問題的大德。不過,要理解這個方式,我們首先必須從西方文化戰場上退下,在一個更基本的場景之下,僅從個人心智的運作角度,審視信仰與實證。

儘管我們寧願相信,自己在決策時鑿鑿有據,實際上我們所作的每一個決定,同時有賴於信仰與實證。即便在經驗依據性最強的決策中,我們的視野仍受時間坐標的限制。正如克爾凱郭爾[Kierkegaard]曾經評論說,我們朝前生活,朝後理解。任何一位頭腦精明的企業家,會告訴你,無論我們對過去的了解何等充分,未來必須仰仗信念。何況我們時常被動決策,並無時間與機會搜集充足的資訊,作出有把握的選擇。其它情形下,我們訊息過量,有如醫者面對病人化驗單上,釋義衝突的數據,必須作出信念的一躍,決定哪些數據需要重視、哪些可以暫略。

然而,信仰在我們的諸多決策之中另有一番更深刻的作用。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曾評論說,生活中的真相有兩類:一類的有效性與我們的行動無關,另一類的真實性,有賴於我們的作為。第一類真相──即觀察家的真相[truths of the observer]──包括的是物質世界的行為事實:原子如何組成分子,星球如何爆炸。第二類真相──即意志的真相[truths of the will]──包括了技能、交往、商業投資、任何需要你付出努力,才能成真的事件。對觀察家的真相來說,在合理證據出現之前,持存疑態度為佳。不過對意志的真相來說,沒有你注入信念,且常是面臨無望前景之下的信念,該事件難以成真。例如,你若不堅信做一名鋼琴家值得,自己具備了優秀琴手的素質,此事不會發生。意志的真相與我們對快樂真諦的追求,最具相關性。不少真實的勵志故事裡,主人公正是那些逆著堆積如山的經驗證據而行──種族歧視、貧困、殘障──為自己創造這類真相的人。在這種情形下,真相的實現需要信仰主動貶值就近的事實。

如果我們進一步深究決策心理,便會進入一個科學實驗不可證知的領域:我們確實在行動,抑或行為僅是幻覺?我們的行為,由物理法則或外在智能先驗地確定,還是我們擁有自由意志?因果關係確實存在,或僅屬虛構?即便最精密的科學實驗,也永無可能解答上述問題之任一,不過我們一旦意識到了,只要在意、語、行中投入精力,就得有個態度。

佛陀有關實證與信念的教導,正集中於這些領域。儘管第一聖諦要求我們觀察苦、及至了解苦,我們必須相信他的斷言,即觀察苦的真相,是我們一生中,時時刻刻最重要的決策指南。由於第三聖諦──苦的止息──屬於意志的真相,我們必須相信這是一個值得的目標,可及的目標。由於第四聖諦──苦的止息之道──為行動[業]與技能的長養之道,我們必須相信自己的行動,具有真實性、相信我們有自由意志、相信心的運作存在一種因果模式,掌握該門技能之後可以證知。如佛陀所說,這條道引向對四聖諦的直接體驗,不過你只有帶著信念修持,才能夠親證自知。換句話說,“信仰”在佛教內涵裡,意味著相信你的行動[業],能夠趨向滅苦的直接體證。

佛陀把這些教導傳給了前來尋求快樂真諦的人們。因此他無須任何脅迫:他的教導假定聽者已投身於探索。當我們理解了他,對於人們探索的目的與對象的看法,便能夠理解他的忠告,如何運用信仰與實證使之有成。最有效的理解方式,乃是審視佛陀為闡明正確的探索方式,所作的五個比喻:

第一個比喻描述的探索形式至為生硬與發散。

兩個壯漢抓著另一人的手臂,把他拖到一堆炭火上。佛陀說: “此人會不會這樣那樣地扭曲身體?”


身體的扭曲代表對苦的反應。我們既不關心自己的苦是否有先決性,也不關心自己的做法,是否有成功的指望,只作一番脫逃的竭力掙扎,此屬本能反應。

佛陀教導說,這種反應有兩重意義:其一為困惑不解──“為什麼我遭此苦?” ──其二為探索苦的止息。他言及自己所傳的一切,僅關乎苦與苦的止息,正是對這雙重反應作答,即在苦與苦的終結問題上,為我們解惑,同時指明滅苦之道,成就我們的探索。佛陀並不支持以下說法:苦來自抵制苦時的掙扎;正是對滅苦的求索,妨礙我們看見早已存在的寧靜。按照上述比喻,僅只放鬆下來全盤接受當下,意味著放鬆地進入活活焚燒的未來。

第二個比喻:

一個尋找果子的人爬到樹上,吃夠了,又在衣裡塞滿果子帶回。他在那裡時,另一個尋找果子的人走了過來。第二個人爬不了樹,卻有一把斧,於是他把樹砍倒。如果第一個人不急速離樹,他可能摔落,斷臂、斷腿、甚至死亡。


這個比喻說明,在錯誤的地帶,即感官欲樂中尋求快樂真諦的危險。如果幸福仰仗於他人可以奪走的事物,你便把自己置於險境。如佛陀所言,我們希望在感官欲樂中尋求快樂,非因它們曾令我們有過真正的滿足,而因我們想像不出,逃離苦痛的別策。如果讓自己相信另一種選擇的存在,我們或許更願意質疑自己,對渴求與執取的強烈信仰。我們或許更願意去尋找,那個另類選擇並且試行一番。如以下第三個比喻指出,求索有方則必有所得。


第三個比喻:有一個取牛奶者,試以扭動牛角得到牛奶。另一個取牛奶者,試以擠動牛乳得到牛奶。


這個比喻意在回應人對苦的解脫,無可作為這個觀點。佛陀說,如同那位擠動牛乳的人,我們只要循照正確的方法,即能夠獲得解脫。

正確的方法起始於正確的理解,信仰佛陀的覺醒正在此處顯其深意。佛陀有一次說過,他不曾把覺醒的一切告訴我們。他傳給我們的,譬如掌中之葉;他所了解的,譬如林中之葉。儘管如此,這一掌之葉涵攝了助人覺醒的全部課程;正確的理解,起始於學習那些特定的課程。

最重要的一課,同時也是最重要的信念,正是覺醒本身。佛陀經由自身努力成就了覺醒,不因他是超人,而因他長養了人人皆有潛力,培養的那些精神素質。因此,信仰他的覺醒,意味著對你自己的覺醒潛力有信心。

不過,他在覺醒時,了解的具體智識也同等重要。並非他僅只找到了適合自己的東西,至於什麼適合你可以完全是兩瑪事。無論怎樣扭動牛角,它不會流出牛奶。佛陀的洞見,穿透了事物的規律,以及運作的意義,這些洞見,適用於古今中外的每一個人。

佛陀以最精簡的形式,總結他的覺醒經驗時,專講了緣起法則,它解釋了我們生活的世界裡,因果怎樣塑造事件,然而事物又不完全由過去先驗地決定。

這個原則實為雙重,因為我們的生活中,交織著兩類因果。第一類是,某一種努力導致即刻果報:有此,即有彼;無此,即無彼。例如,打開立體音響,便有聲音; 關閉它,聲音終止。第二類因果關係是,某一種因隨著時間推移,而顯現其果報:此的升起導致彼的升起;此的止息導致彼的止息。如果你現在學習,會長期地擁有知識。如果你的大腦受傷,其負面影響也將長期顯現。

應用於業或者有動機的行為時,這個雙重原則的意義如下:任何時刻的經驗由三部分組成:(1)來自過去動機[舊業]的苦樂果報,(2)當下的動機[現業],(3)當下動機即時呈現的苦樂果報。因此,當下並非完全由過去塑造。實際上,當下苦樂經歷的最重要塑造因素,在於你怎樣以當下的動機,對過往動機提供的材料進行造作。而你當下的動機完全可以是自由的。

因果之中何以有自由意志便在於此。同時,業果規律使我們得以從過去的錯誤中學習。規律之中的這等自由,開啟了心智修煉之門,藉由親證,趨向滅苦。我們修習布施、戒德、禪定,是為了學習個人動機的力量,特別是為了能夠看見,在動機極其善巧,以至於當下動機止息之時的情形。只有當它們止息時,你才會親見其力量何等強大。再者,止息之處正是不死與無輪回[不生不滅]──即苦的止息之處。從那裡,你可以回到動機,但從此不再是它們的俘虜與奴隸。

在闡述有關業力與苦的教導時,佛陀以經驗證據作為支持──比如他曾提到,對他人悲苦的反應,怎樣有賴於對此人的愛執──然而佛陀從不試圖給出全套的經驗證明。實際上,他曾經多次笑談同時代某些大雄教徒,他們聲稱殺人、偷盜、行不當性事者,會在即時即刻遭受業報,試圖借此證明他們那套更有決定論傾向的業力說。佛陀問:“你可曾見過一個人,因為殺死君王之敵、盜取君王之敵的財產、以巧妙的謊言娛樂君王,而得君王的獎賞?”儘管業力的基本原理相當簡單──善巧的動機趨向快樂、不善巧的動機趨向苦痛──業力依照因果雙重原理展現的過程,卻有如曼德布羅特分形圖[Mandelbrot set]一般複雜之極,試圖從經驗角度確定整個過程,會令你陷入混亂。

因此,佛陀回避了業力教導的經驗證明,提供的是一個務實證明:如果你相信他有關因果、業力、輪回、四聖諦的教導,你會怎樣行動?你會怎樣生活?你是否傾向於更有責任心與同情心?反過來,如果你相信任何其它選擇──譬如苦樂由客觀命運或神明主宰之說、或者萬物隨機、無因而生之論──該類信仰在邏輯上會引導你怎樣行動?循其道而行之,是否有可能讓你以自力止息苦痛?是否承認個人修持的意義?反過來,如果你對於人類行為的效力拒絕採納一個自洽的觀點,你有無可能踏上一條艱苦的修持之路,一直走到底?

佛陀用的是這類推理思路,激勵人們對他的覺醒升起信心、也對我們自己對快樂真諦的追求升起信心。

第四個比喻強調的是,不接受任何次於真法之教義的重要性。


有一個尋找心材的人走入林中,來到一株有心材的樹前,但他不取心材,卻取了邊材、叉枝、樹皮而歸。


涅槃乃聖道之心材,相信其可能性,方令你不受邊材、樹皮之樂的羈絆,這裡的邊材與樹皮,是指來自布施、持戒的滿足感,以及深度禪定的寧靜、相通與合一感。然而,涅槃卻與我們經歷的任何事毫無關聯。它就在那裡,卻為我們對物質活動,與精神活動的欲望所屏蔽。為了觸及它,我們必須放棄對動態的習慣性執取。相信此事可能且為至樂,需要大幅度的一躍。

佛陀在世時願作此一躍者甚眾,然而也有不少不情願者,寧可滿足於枝叉與邊材,只想學會怎樣閤家幸福地安度此生、來世投生天界。他們說,涅槃可以等一等。面對涅槃教說如此誠實而溫和的抵制,佛陀是樂於滿足其要求的。

然而,有些婆羅門與天神,沾沾自得於輪回世界的無限合一與悲心體驗,以為他們的邊材勝於佛陀教導的涅槃心材,對這類更為強烈的抵制,他便不那麼容忍了。對於那類情形,佛陀舉其所能,以神通與智慧挫敗他們的驕傲,因為他知道,那類觀點徹底關閉了覺醒之門。如果你把邊材當作心材,便不會另求上善。當邊材破壞時,你會認定心木是一個謊言。但是,如果你意識到自己用的是樹皮與邊材,便開啟了可能性,有一天會回過頭來試一試心材。

當然,更好的做法是,你把佛陀的涅槃教導作為此生的直接挑戰,好似他在說:“給你這個機會,你能證明我錯了麼?”

第五個比喻:

一位有經驗的捕像者在找大公象,他在森林裡發現一個碩大的象足印。但他並不急於肯定此為大公象足印,為什麼?因為有大足的矮雌象,這可能是牠們的足跡。他跟蹤而行,看見高樹上有擦痕與象牙鑿痕,但仍不急於肯定此為大公象的痕跡,為什麼?因為有牙長體高的雌象,這可能是牠們的痕跡。他繼續跟蹤,終於在樹下或空地裡見到一頭大公象。那時他才確定,自己已找到了大公象。


在講解這個比喻時,佛陀指出,修持的一切先行步驟──出家後隱居修行、恪守戒律、約束感官、長養知足感與深度定力、修得宿世智與生死智──只是覺醒的足印與痕跡。只有當你沿著他走的路,初嘗覺醒滋味時,才會真正了解,你對他的覺醒所信不虛。接觸到苦滅的維度時,你意識到,佛陀對它的教導不僅真實、而且有用:他知而所言,且能夠為你指點彼境。

這個比喻把健康的信念與誠實的存疑相結合,其方式值得注意。以此信念為指南的行持,是在驗證該信念,如同檢驗某個工作假設。你需要有信念方能堅持求索,不過你還需要有誠實,才能夠識得信仰終結、知見升起之處。這就是為什麼,佛教涵義裡的信仰與實證是不可分割的。不同於一神宗教──其信仰核心在於仰仗外力,存疑意味著排斥該力──對於佛陀覺醒的信念,始終指回你個人行動[業]的力量:你是否有足夠的力量,控制自己的動機令其無害?無害的動機是否給予你完全放下動機的自由?你能解答這些問題的唯一方式,是對個人的動機有嚴謹慎密的誠實,去探測哪怕最細微的傷害、甚至於探測動機本身最細微的動態。只有那時你才能確知涅槃,它徹底不受動機的影響。不過,如果你對不了解的事物聲稱了解,在探測這些現像時如何信賴自己? 你必須使自己的誠實,對得起你試以證實的精細真諦。

這就是為什麼,科學永不能夠對覺醒真諦作有效評判之故,因為那條道關乎之事,乃是外在實驗者不可觸及的。儘管他人也許同情你的苦,這個苦本身的體驗你卻不能與任何人共享。你的動機的誠實與善巧,是你內心的對話,也純粹是你個人的心事。科學家可以檢測代表痛苦與意念活動的神經數據,然而沒有任何外在的指標,能夠衡量該痛苦的覺受如何、以及你的動機對話的誠實程度。至於涅槃,它半點物質對應也無。因此,經驗測量,至多達到的僅是地面的足跡與樹上的鑿痕。

為了抓獲大公象,你必須以佛陀的弟子舍利弗為榜樣。他一路跟蹤,不急於作不誠實的結論,直到他看見了內心的大象。接著,佛陀問他:“你相信這五力──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明辨力──趨向涅槃麼?”舍利弗可以誠實地回答:“不,我不信。我確知 。”

正如在另一部經中舍利弗說,他的證道是經驗性的,然而它如此內向,所接觸的維度不僅外在官感、就連感知心智功能的意識,亦不能觸及。如想證實他的知見,你必須在能夠達到該維度的唯一地點──你的內心──接觸它。這是佛陀的法門,有別於現代經驗主義的兩點之一。

另一點與求證者的誠實度有關。

信仰佛陀的覺醒,其功能類似於科學實驗裡的一個工作假設,不過較之科學,驗證這個假設,所要求的誠實度更深刻、更非同一般。你必須將你自己──你所感知的一切形式的自我意識──投入這個實驗。只有當你拆除對內在、外在自我感的一切執取,方能證明掩蓋著涅槃的,正是執取的動態。佛陀從未強求任何人,對此項實驗作出承諾,既因為你不能脅迫人們對自己誠實,也因為他理解,那堆燃燒的炭火本身,已足具脅迫之力。


[譯者注: 原文標題有雙重含義,一為信仰在覺悟道上的作用,一為對覺醒的信念,中譯難以簡明完整地表達,故改為信仰與覺悟,取兩者關係促人深思之意。]

原文版權所有 © 2006 坦尼沙羅比丘 。免費發行。 本文允許在任何媒體再版、重排、重印、印發。然而,作者希望任何再版與分發以對公眾免費與無限制的形式進行,譯文與轉載也要求表明作者原衷。

中譯版權所有 © 2006 良稹,http://www.theravadacn.org, 流通條件如上。轉載時請包括本站連接,並登載本版權聲明。

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