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納亞原本在馬拉松比賽中落後穆太,但在終點前十公尺處,穆太誤將氣球拱門當作終點,停下腳步。而安納亞卻放棄反敗為勝的機會,協助穆太得到金牌。忠於運動家的精神使他獲得熱烈的喝采。
一篇文章以「敘述視角」來看,如果是用第一人稱寫作,不僅用「敘述」傳遞訊息,有時還將自己的心思表達出來,這種表達自己心思的方法叫作「內心獨白」。內心獨白,是文學作品中人物語言的表現形式之一,可反映主角的心靈,假設無人聆聽的情況下,呈現出自言自語的狀態,屬於內心活動;或者像對談,似乎面前有個聽眾,所用的語氣是口語化的,貼近生活。藉由內心獨白可揭示人物隱祕的內心世界,能充分的展示人物的思想、性格,使讀者更深刻的理解人物的思想、感情和精神面貌。
本課取材自新聞報導。作者扮演安納亞的角色,模擬比賽狀況,揣摩人物性格。以場景開頭後,接著敘述最精采的那一幕:穆太出了狀況,安納亞面臨難以抉擇的人性掙扎,前面期待的逆轉局勢有可能在此刻實現。安納亞如何自我剖析,直抒胸臆,他內心的轉折,透過自言自語的形式,帶領我們認識一位擁有高尚品格的運動家。
第一人稱是敘述角度,內心獨白是角色心靈的表白。
一、開頭: 安納亞想贏得比賽,而來自肯亞的穆太卻一路領先。
二、經過:
還沒有到終點,穆太就停下腳步了。
安納亞有機會奪冠,卻不斷的問自己該怎麼做。
安納亞以食指指向終點,讓穆太繼續往前跑向終點。
教練誇他是個優秀的人,場邊觀眾報以熱烈掌聲。
三、啟示: 名次不是唯一,更重要的是運動家的精神。
例:十二月的凜冽寒風,正一陣陣吹進我的運動衫裡頭。
說明:描述風寒冷的感覺,屬於觸覺摹寫。
例:他黝黑的肌膚襯得他一口白牙更顯亮眼。
說明:描述眼前所見的黑皮膚、白牙齒,屬於視覺摹寫。
例:我沒聽錯吧!
例:我心愛的西班牙觀眾,用最熱烈的掌聲及喝采告訴我,我做對
了!
論點、引起讀者注意或思考的修辭法。
例:就剩幾十公尺,我想大勢已去了吧?
例:比賽不就是為了要求得勝利,追求第一個抵達終點嗎?
例:搞錯的人是他,不是我,知道正確終點位置的我,不就應該是
比賽的獲勝者嗎?
說明:以上例子從問題中推敲出答案,屬於設問中的激問。
例:這是屬於我的勝利嗎?穆太才是這場比賽的勝利者,他一直領
先著,而我似乎也早已沒有追過他的力氣,若他知道終點的正確位置,我根本就不可能獲勝。
說明:先提出疑問,再自己回答,屬於設問中的提問。
語氣增強、意義明顯的修辭法。
例:那位來自肯亞的運動員阿貝爾‧穆太︵Abel Mutai︶卻一路領
先,兀自把我拋在後頭苦苦追趕。
說明:以穆太的「遙遙領先」對比我的「苦苦追趕」,襯托出自己比賽的艱辛。
例:他黝黑的肌膚襯得他一口白牙更顯亮眼。
說明:以黑皮膚襯托白牙的亮眼,凸顯穆太的喜悅。
接上的蟬聯修辭法。
例:他咧著嘴笑,笑得合不攏嘴。
例:我心愛的西班牙觀眾,用最熱烈的掌聲及喝采告訴我,我做對了!
本課改寫自新聞報導,以第一人稱方式敘寫。
開頭先寫比賽進行的場面,「我」落後了,肯亞選手穆太遙遙領先。接著發生事件的第一次轉折(第二意義段):穆太以為氣球拱門就是終點,而停下來了。這個情況引發作者內心衝突(第三意義段),最後做了決定:「我」放棄奪冠,跟穆太示意終點所在(第四意義段),這是第二次轉折,也是事件的高潮。
第五、六意義段描述「我」雖然沒有贏得比賽,卻因為運動家精神而得到所有人的讚許,扣合題目「贏得喝采的輸家」。
所謂「報導文學」所報導的客體,必須綜合「文學的技法」與「新聞的真實」。作者採用第一人稱的方式,代表安納亞,敘述馬拉松比賽的經過,便兼具文學的主觀描述與事實的觀點二者,堪為報導文學的改寫範本。整個事件藉由主角內心獨白與現場情況的烘托加深讀者臨場感,主角性格也在細節刻畫與心理轉折描寫中顯得更為立體。本課以非直接說教的方式,歸納出「運動家的精神」,落實品格教育的意義。
Etoday新聞雲 黃郁棋特稿
西班牙跑者費南德茲‧安納亞在二○一二年十二月二日輸掉了一場比賽。他明明能贏的,就在那名肯亞運動員穆太在終點前十公尺停下腳步,將觀眾的警告聲當作歡呼、祝賀的時候,安納亞選擇提醒他、指引他跑到終點,最後自己輸掉了這場比賽。
這是一場舉辦在西班牙北部那瓦自治區的比賽,主辦單位在靠近終點大約十公尺的地方設置一個氣球拱門,作為頒獎地點。二○一二年倫敦奧運三千米障礙賽銅牌得主、來自肯亞的運動員穆太是比賽中盤的領先者,他跑過拱門時,誤以為自己已經越過了終點。
由於語言不通,儘管西班牙的觀眾不斷提醒穆太,他也沒有意識到這個嚴重的錯誤終點還在前方十公尺處,他還沒跑完。此時,來自西班牙的運動員安納亞已經從後方追上,眼看就能輕易超越。
然而,安納亞並沒有這麼做。他選擇從後方推了穆太,並引導他跑向終點。「我根本不可能勝出。」安納亞在事後接受訪問時表示:「我只是做了我應該的事,他才是真正的第一名;如果他沒有看錯終點,我根本不可能追上他。」
雖然安納亞最後輸掉了這場比賽,但他提醒穆太繼續跑的畫面,已經傳到了全世界,讓許多人明白:很多時候,名次不一定是最重要的事。
(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120/154800.htm#ixzz3MXeAVe8C)
馬拉松(marathon)是一項考驗耐力的長跑運動。現在規定的長度是四十二公里一百九十五米(或二十六英里三百八十五碼)。全世界每年舉行的馬拉松比賽超過八百個,大型的賽事通常有數以萬計的參與者,多數人以健身休閒為目的。
馬拉松和傳奇是分不開的,同時馬拉松的歷史也是具有爭論的。
西元四六○年,希臘聯軍在馬拉松戰役中擊敗入侵的波斯軍隊,取得波 希戰爭的決定性勝利。傳說希臘士兵費迪皮迪茲帶傷從馬拉松跑回雅典宣布勝利,之後便力竭而死。然而,根據在馬拉松戰役當年出生的歷史學家希羅多德的記錄,開戰前夕,雅典傳令兵費迪皮迪茲曾在兩天內從雅典跑到到斯巴達,請求斯巴達的援助,在得知斯巴達要求推遲一日出兵後,又跑回雅典。從雅典跑到斯巴達路程約兩百四十公里左右,被稱為斯巴達斯松(Spartathlon)的超級馬拉松比賽就是起源於此。
一九八○年代後,半程馬拉松(二十一公里)在民間興起。由於馬拉松比賽在公路上進行,賽道情況不同,因而有很長的一段時期沒有設立「世界紀錄」,而只有「世界最佳成績」(或「最佳時間」)作為跑手的成績紀錄。直到二○○四年,國際田聯正式採用馬拉松世界紀錄,告別只有「世界最好成績」的時代。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進行的柏林馬拉松賽事中,肯亞選手威爾森‧克伊普衛冕成功,並且將世界紀錄推進至兩小時三分二十三秒,成為新的世界紀錄保持者;英國選手拉德克里夫被正式認定為女子馬拉松的世界紀錄保持者,成績為兩小時十五分二十五秒。
馬拉松比賽更多的強調重在參與。大多數參賽者關注的是其個人紀錄(俗稱PR)和在年齡組裡的名次,還有一些人的目標只為了完成比賽。
超級馬拉松(Ultramarathon),簡稱「超馬」,是距離超過四十二公里的長跑比賽或者是耐力賽。超級馬拉松自一九八○年代興起,知名賽事如一九九三年起的斯巴達超馬、撒哈拉超馬(Marathon des Sables)均已有三十多年歷史。
二○○六年八月十九日,來自美國的世界超級馬拉松之王迪安‧卡納澤斯(Dean Karnazes)為了挑戰體能極限,在連續五十天內,每天跑一次約四十公里的馬拉松,完成路程共計超過兩千公里。
在二○○六年九月六日,法國的一位馬拉松選手賽茲‧吉拉爾國小國語六上第十四課贏得喝采的輸家483(Serge Girard)以連續兩百七十六天由巴黎跑至東京,完成一點九萬公里的路程,打破不停站馬拉松紀錄,成為歷史上第一位跑越五大洲的人。
二○○九年四月十九日至二○○九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二屆穿越歐洲超馬賽(Trans Europe Foot Race),全長約四千七百公里),臺灣選手陳錦輝完賽成績是545:15:16 Hours,總排名23名,總平均時速是8.23公里,成為第一個穿越歐洲超馬賽成功的亞洲人。
超級馬拉松唯一的瓶頸,就是選手體能,選手必須維持在一定狀態,因為當時間越久,體力會漸漸流失,唯一完成比賽的力量就是意志力,所以比賽資格都會要求必須是國際賽經驗豐富的選手才能參與,以免發生意外。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