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一六下國語
第09課-未走之路
一、文體:詩歌(現代詩)
二、主旨:
面對未來,自己決定,勇敢走出自己的路。
三、大意
秋日的早晨,詩人在金色的樹林間行走,樹林中有兩條岔路,他毅然踏上一條人跡稀少的路。很久以後他回顧過往,因為當初的選擇,後來的一切都不同。
四、寫作形式
本課以詩歌形式,先描寫情境再說明決定,短短四段詩卻跨越長長的時間軸,從看到岔路到思考過程,直到多年後看到結果。以順敘法開頭,從走進林間開始寫起,一邊觀景一邊說明自己心中的想法。本首詩文字雖然樸實,節奏卻鮮明且意境相當優美;透過直接描述,牽引出作者所思所想,傳達了人生的哲理。
五、技巧
全詩以回憶方式開頭,用第一人稱敘寫。首段先寫出景,從視覺寫起,眼前的路融在一片金黃樹林裡,又彎進低矮的綠灌木叢,黃綠層次分開眼前的景,寫出透視的全景。
第二段寫出心中嚮往之地,說出抉擇當下的想法,為自己的選擇找理由,更是篤定前行的意念。
第三段續接第一段的時間,寫出希望能有機會走第一條路,卻又馬上體悟路與路之間綿延無盡,難以回到當下。
第四段以「我」字帶入全首詩,因我而有了不一樣的選擇。因我是特別的、獨特的,整首詩透露了詩人主觀強烈的想法。
整首詩因眼前的景物而觸發心中之情,以樸實的句子直抒心中意念,「唉,我把第一條路留給未來!」描述選擇時的期待心境;最後以「慨嘆」兩字直抒詩人的心情。
六、文章架構
(1)情景:在金色樹林裡遇上兩條岔路,不能兩條都走,駐足觀察良久。
(2)抉擇:兩條路況相似,詩人選擇了一條荒草叢生、人跡罕至的路。
(3)想法:希望將來再走另一條,但心裡明白踏上此路就難再回到原點。
(4)未來:來日憶舊時,輕嘆當時,因為選擇這條路,一切都顯得那麼不同。
七、修辭
摹寫:把自己對於人、事、物的各種主觀察覺,用文字具體的描寫出來,又分為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
例:金色的樹林中有兩條岔路(視覺)
例:它荒草叢生,人跡罕至(視覺)
說明:將眼睛所看到的景象、顏色用文字具體的描述,屬於視覺摹寫。
疊字:同一個字以連接的方式重複使用,可加強語氣,使文章更具節奏感。
例:久久的
譬喻:利用不同事物之間的類似特點,運用聯想力,將A事物比喻成B事物。
例:人世間阡陌縱橫。
說明:將人世間(人生)比喻成田間小路,錯縱複雜,並省略喻詞,只留下本體(人世間)、喻體(阡陌),屬「略喻」。
感嘆:用呼聲表露情感,以強調內心的驚訝、讚嘆等情緒。
例:唉,我把第一條路留給未來!
說明:用感嘆的語氣訴說心中的決定。
類疊:同一個字、語詞、語句,以連接或隔離的方式重複使用,可加強語氣,使文章更具節奏感。
例:在很久很久以後
說明:重複語詞,強調時間長度。
八、補充資料
◆背景知識
未走之路的靈感來自作者羅伯特‧佛洛斯特對他在英國最好的朋友愛德華‧湯瑪斯的善意玩笑。佛洛斯特經常與湯瑪斯在鄉間散步:湯瑪斯不停的想要選擇一條可以向他的美國朋友展示奇特風景的路。
但是每次散完步,湯瑪斯都要為做出的選擇後悔,總認為如果他選擇「更好的」方向,就可以向佛洛斯特展示那些奇特事物。
聯繫到作者的人生經歷,這首詩的創作又有其他的現實依據。詩人對詩歌的興趣在中學時代就已顯露,曾在校刊上發表過幾首詩。接下來的近二十年時間裡,佛洛斯特一邊教書、管理農場,一邊繼續自己的詩歌創作。但在此期間,他的詩歌一直得不到當時美國詩界的承認,為此,他感到痛苦和憂慮。
一九一二年,佛洛斯特已經三十八歲,為了讓心愛的詩歌能發表,他做了一個重要的選擇,放棄他教書的職業,放棄本來可能更加平靜、安穩的生活,遠渡重洋,來到了英國 倫敦。當時對於詩人來說,教書可能是一條平坦通暢的生活道路,而寫詩的道路則可以說充滿了幽寂荒涼。但是,詩人堅定而執著的選擇了詩歌創作的道路。佛洛斯特的詩歌之路就像他在未走之路中寫的那樣,人生的岔路不可能兩條都選,明知其中一條可能走起來更艱難,卻還是選擇了它。
在英國,他很快結識知名的作家和出版商。一九一三年,他的第一部詩集孩子的心願出版,立刻引起轟動。次年,他的波士頓以北(North of Boston)相繼問世。也正是這條寫詩的道路,改變了詩人的命運,使他成為極受喜愛的美國詩人之一。從此,一切都變得不同。
(資料來源:https://bit.ly/3WvAT8m)
◆作者介紹羅伯特•李•佛洛斯特
羅伯特•李•佛洛斯特(Robert Lee Frost,一八七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一九六三年一月二十九日),美國詩人,曾四度獲得普立茲獎。
一八七四年三月二十六日生於美國西部的舊金山。他十一歲喪父,之後隨母親遷居新英格蘭。此後,他就與那塊土地結下了不解之緣。佛洛斯特十六歲開始學寫詩,二十歲時正式發表第一首詩歌。他勤奮筆耕,一生中共出了十多本詩集。
佛洛斯特一生歷盡艱辛和痛苦,幼年喪父,中年喪妻,老年喪子(女)。成名後的佛洛斯特受聘於多所大學,經常外出讀詩和演講,「經常拖著病體疲憊不堪的回家。」他的詩歌中常常出現與孤獨、絕望、死亡等關聯的意象,如冬、雪、冰、霜、枯葉等。因此,佛洛斯特常常以凋零的玫瑰、乾枯的花朵等以映襯孤獨、悲哀、寂寞的內心世界。
佛洛斯特的詩可分為兩大類:抒情短詩和戲劇性較強的敘事詩,兩者都膾炙人口。佛洛斯特的抒情詩主要描寫了大自然和農民,尤其是新英格蘭的景色和北方的農民。這些詩形象生動,具有很強的感染力,深受各層次的讀者歡迎。
他的詩歌語言質樸、清新、近乎口語化,但折射出真理的光輝。這與他詩歌中大量使用的比喻是分不開的。他說過:「詩始於普通的隱喻,巧妙的隱喻和高雅的隱喻,適於我們所擁有的最深刻的思想。」他還說過:「我發現自己對詩歌還有不少談論,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談隱喻,即指東說西,以此述彼,隱喻的歡欣。詩簡直就是由隱喻構成的。」
他的敘事詩一般都格調低沉,體現了詩人思想和性格中陰鬱的一面。佛洛斯特的世界觀是比較複雜的,他把世界看成是一個善與惡的混合體。因此,他的詩一方面描寫了大自然的美和自然對人類的恩惠,另一方面也寫了其破壞力以及給人類帶來不幸及災難。佛洛斯特詩歌風格上的一個最大特點是樸實無華,涵義雋永,寓深刻的思考和哲理於平淡無奇的內容和簡潔樸實的詩句之中。這既是佛洛斯特的藝術追求,也是他成功的祕密所在。
他創作了許多流傳的自然詩篇如雪晚林邊歇馬(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美景易逝(Nothing Gold Can Stay)、荒野(Desert Places)、既不遠,也不深(Neither out Far nor in Deep)及未走之路(The Road Not Taken)等。
佛洛斯特就讀於哈佛大學,未畢業,當過農夫、磨坊工人、編輯和老師。他二十歲在雜誌發表第一首詩,其後二十五年間詩作被刊用的僅十四首,一九一二年前往倫敦,逗留三年,在那兒出版了他前兩本詩集,始獲國內注意。他可說是默默寫作,大器晚成的詩人,到了晚年,獲得了四十四個榮譽學位以及全國的尊敬。他或許是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1892)之後最受美國人喜愛的美國詩人了。除了寫詩,他同時也是十分優秀的朗誦者。他曾巡迴美國各地朗誦自己的詩作,吸引了成千上萬的聽眾,掀起大眾讀詩的熱潮,他的詩作也因此家喻戶曉。佛洛斯特自他所熟悉的新英格蘭景物、事物和人物汲取創作靈感,他善於運用平易近人的文字,以及眼前平淡無奇的瑣事或景象,表達深刻的思想或哲理,所以他的詩讀來可有多重層次。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詩樂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