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小低年級的時候,我們就要寫作文,每到寫作文的時候,大家便會抱怨,而我不一樣,我很享受寫作文的時光,而且寫完後會有很大的成就感。小的時候,我做白日夢時,有很大機率是在想我的志願—作家。
第一次寫作文通常都是「流水帳」,我也不例外,看起來一點吸引力都沒有!二年級下學期的時候,我開始認識「人、事、時、地、物」,漸漸把作文寫到九十幾分。之後愈長愈大,我也如海綿般吸收著知識,但作文要寫的字愈來愈多,讓我原來輕輕鬆鬆就能寫出作文的腦子,需要開始想方設法的多寫一點「廢話」,我的分數也變得不穩定……但是人生中本來就有挫折,爬上了高山,就能看到更多風景,雖然到高山了旅途中會有懸崖,我也要勇往直前。
要當作家不容易,要有想像力、用字遣詞要優美、主題要吸引人……少了了一點都會變得索然無味,甚至不能算是作品!為了做出好作品,我開始從附近的東西或常見的議題中找靈感,鍛鍊自己的寫作能力,我還借閱來增廣見聞,希望能提升自身寫作能力和速度。終於在學校的一次比賽中榮獲第三名,離成功成為作家又近一步,我相信一定會更好。
我不能肯定我一定是「拿著筆的人」,但人就是有夢想才會有動力,人的夢想會一直改變,但只要有夢想我們就會想辦法去觸摸那顆星星,把它摘下,讓它照耀我的心,指引我方向,走到我最後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