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金額 ← 5000 ~ 8000 / 人
申請期間:1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適用對象:
1.設籍本市四個月上
2.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戶最多補助二人,8000 / 人
3.非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戶最多二人,5000 / 人
4.申請日前年度9月1日至當年度8月31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不包含才藝補習) 者。
申請方法:
1 請【申請單】連同所需 " 證明資料 "
(1).申請書、清冊
(2)補習證明書及收據 。
(3).領據及郵局或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
(4).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
(5).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免附 。
(6).為利查驗學生之原住民身分,請繳交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2 填妥下方【申請單】,及 【線上問卷:獲獎助通知調查】
3 將【申請單】連同所需 " 證明資料 " 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