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重點:
1、為協助全國優秀高中生安心就學,助其順利完成學業,並鼓勵選讀母系大學部,特訂定本辦法。
2、申請對象:各公私立高中二年級升三年級自然組之優秀學生。
3、申請資格:學業(智育或學習領域成績)前一學年成績類組排名,排名前25%為原則,或具有數理優異表現之具體證明。
4、名額及獎金金額:每年十五名為原則,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5、申請方式:自每年公告日起至9 月30 日截止備妥申請文件彙送本會,逾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6、申請者若有家境清寒之事實本會將予優先考量,可於自傳中詳明家庭狀況,並檢附就讀學校證明文件或鄉鎮區公所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即可),村里長證明恕不受理。
詳細內容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