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金額:高中 40,000元/年 (500名) , 國中 8,000元/年 (500名)
獲選學生非實際擁有此筆獎助學金,將款匯至學校帳戶,並由學校簽收領據、管理、運用。如學費、代收代辦費、學校課後輔導、講義費、社團費、校外教學、畢業旅行、學用品……等),若有餘,亦可用於該生本身之必要生活扶助(例如:配眼鏡、添禦寒衣物、換球鞋……等)。
申請期間:9月1日至9月25日
適用對象:由學校推薦之具有學籍、且家境貧困(符合下列情況其中之一者,並請附上相關證明)之國中小學子:
(一)家境清寒之邊緣戶
(二)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經濟困難者
(三)111或112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高中職組設置及管理辦法:
國中小組設置及管理辦法:
申請方法:
1 請依照設置及管理辦法辦理
2 填妥下方【申請單】,及 【線上問卷:獲獎助通知調查】
3 將【申請單】連同所需 " 證明資料 " 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