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內容:
一、必須資格:
(一) 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二) 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三) 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應檢具村里長證明或學校師長家庭訪問紀錄)。
二、本要點補助之項目及基準如下:
(一) 培訓、訓練類費用:以團隊申請補助者,每團隊以新臺幣(以下同)五十萬元為限;以個人為申請補助對象者,每人每案以五萬元為限。補助項目包括教練或教授鐘點費、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臨時酬勞、場地租借費、保險費、膳費、住宿費、交通費、設施設備、各項訓練器材(雜項設備、資訊設備、器材維修維護費等)、材料費及雜費。
(二) 出國參加國際比賽費用:以團隊申請補助者,每團隊以五十萬元為限;以個人為申請補助對象者,每人每案以五萬元為限。補助項目包括交通費、膳費、住宿費、保險費及雜費。
(三) 國內參加比賽費用:以團隊申請補助者,每團隊以二十萬元為限;以個人為申請補助對象者,每人每案以二萬元為限。補助項目包括住宿費、交通費、膳費、保險費及雜費。
(四) 辦理成果發表會:每一場次以五萬元為限。補助項目包括出席費、交通費、場地費、場地佈置費、器材租借費、膳費、印刷費、郵電費及雜費。
除前項補助項目外,如有特殊情形經本部審查核准者,每案以五十萬元為限。
詳細內容請詳閱附件。
若需申請,請向教務處承辦獎助學金人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