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名稱: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
二、申請期間:114 年 03 月 14 日起至 114 年 04月 20 日止。
三、申辦方式:自行郵寄申請。
四、申請對象: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五、申請標準 (獎學金金額:新臺幣5,000元整):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六、申請文件(應檢附資料):
113-1學期成績單
在學證明or學生證影本(證明目前在學)
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七、其它說明:申請表請詳實填寫,如有不實或不全者與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受理。
八、其它相關資訊請詳細閱讀本公告所附之相關網址及檔案。
九、本申請內容及辦法如有變更,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告為準,本公告不另行修正;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單位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