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金額:高中職3千元/名
適用對象: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
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下。
申辦日期:
由就讀學校於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受理申請。
申請方法:檢附
1.申請表及申請附表。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有當學期學校註冊章)或當學期在學證明書。
3.申請前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與申請人不同戶籍,應一併檢附)。
4.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最近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擇一檢附。
5.領據。
6.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7.將【申請單】連同所需 " 證明資料 " 送教務處註冊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