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高中、高職生可申請
申請截止日期:114年04月18日(星期五)
申請名額:2名
獎助金額:5000元/人
一、申請對象:設立於新竹縣/市之公、私立高中、高職學校,學生有低收入戶或實際清寒及貧困家庭之學生。
二、申請資格:清寒家庭學生操性甲等以上、學業成績70分以上,由班導師初審、校方複審後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料:
1.申請表(清寒學生家庭狀況請導師敘明概況)
2.上學期成績單
3.清寒證明(村里鄉鎮區公所均可)
4.全戶戶籍資料(三個月內的正本)
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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