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提供經濟弱勢學生享有平等之就學機會,鼓勵其進一步提升學業成績,俾利未來能和一般人一樣有相同的發展機會,同時為使「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補助該等學生有所遵循,特訂定本辦法。
2.補助對象及項目
(1)就讀公立國民小學、公立國民中學(包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公立高中職(包含完全中學高中部、五專一~三年級)及本單位同意補助之私立高中職(包含五專一~三年級)等學校,其學生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政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
B.單親、隔代教養家庭,其實際收入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C.家中成員重病或住院致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D.家庭突遭變故致無法負擔教育費用者。
E.其他經校方實際瞭解確有需要給予補助者。
(2)補助項目:
A.雜費(不含代辦費,中低及低收入戶已領取政府補助者或已接受其他單位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可申請就學貸款者,亦不得申請此項)。
B.書籍費(僅限教科書)。
C.制服費(限新入學學生申請)。
D.文具費(限就學必需使用之文具)。
E.營養午餐費(已接受其他公私立單位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F.早餐費。
G.交通費或住宿費(擇一申請)。
(3)計算方式:雜費、書籍費、制服費、營養午餐費及文具費請附上單據。
申請截止日期:每年四月及十月(依本單位公告為主),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
詳情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