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為鼓勵高中職及大專校院應屆畢業生於在校期間努力向學,提升 個人能力,未來投入產業後能順利就業並協助企業發展,故設立 本獎學金。
貳、申請資格: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校之應屆畢業生(民國 114 年畢業者),並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申請。
一、 112 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智育成績(學期總成績)均須達70 分以 上。
二、 在校期間持有本獎學金各獎項指定之認證或鑑定合格證書,且於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 月 31 日間取得。 (報考或申請換補發證照之核發作業需時一個月,有意申請獎學金者,請注意需在獎學金申請截止時間前取得證書)
三、 申請TQC 項目者,一般證照:成績需達 80 分以上;輸入類:中文輸入、英文輸入、日文輸入及數字輸入皆須達專業級以上才可申請。
四、 申請者學業成績如有任一科不及格者或大專日夜間部選讀、旁聽及公私立機關委託職校代招之學員不得申請。
參、申請期間: 114 年 1 月 2 日(四)至 114 年 2 月 27 日(四)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程序與其他事項詳見於附件及官網 http://www.csf.org.tw/main/scholarsh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