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構思志工召募需求,如:召募人數、服務地點、服務期程(單次活動、短期、長期)、服務時段、服務內容、應徵志工所需條件(如:年滿18歲以上,具服務熱忱,可長期配合者)、報名截止時間、聯絡窗口、聯絡電話、報名方式等資訊。
2.運用單位可以自行在志工網後台建立召募活動,建立完畢由所屬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該則召募訊息將出現在「志工網前台-我要當志工」頁面。
▲操作步驟:志工網後台→召募(媒合)系統→召募活動管理→新增
1.透過和志工面談,運用單位可以評估志工是否合適,志工也可以評估運用單位的服務內容是否符合期待。
2.召募短期或長期志工,建議要和志工進行面談。
3.若經面談錄取,運用單位需請志工簽屬「服務同意書」,以保障雙方之權利。
1.已領有紀錄冊的志工無需再上「志願服務基礎訓練」(每位志工只要上過1次基礎訓練就可以囉!)
2.志工跨類別服務,必須接受該類別特殊訓練!始能計算該類別之服務時數,如:志工從社會福利類跨類別到醫療保健類服務,需再上過醫療保健類特殊訓練,時數才能累計。
3.基礎訓練及社福類特殊訓練,可利用臺北e大網站線上上課,請搜尋關鍵字"高齡志工"便可找到這兩門課程,網站操作教學請參考連結1。
4.志推中心將舉辦實體及線上直播,基礎訓練及和社福類特殊訓練,相關開課資訊請洽志推中心,電話:03-4262881。
5.社福類運用單位也可以和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申請自辦教育訓練(惟有自辦基礎訓訓練及特殊訓練需向志推中心和核備,其他在職練無需向志推中心核備),申請辦法請參考「懶人包-桃園市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自辦志願服務法定教育訓練」(連結2)
1.如為社福類運用單位,運用單位承辦可在「桃園志工網-後台」幫志工線上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
2.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操作教學影片請參考連結3。
1.如為社福類運用單位,志工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後,運用單位承辦人請在「桃園志工網-後台」幫志工保志工保險。
2.務必確認志工個人資料中"紀錄冊發給單位"欄位是否已填寫(紀錄冊發給單位,如:社會局、教育局),該欄位有資料才能成功加保。
3.加保作業請於每個月9號之前完成,若1/5申請加保,則1/10當日保險狀態會從"待加保"改為"已加保",若1/13申請加保,則2/10當日保險狀態會從"待加保"改為"已加保",若遇假日或國定假日將順延。
4.志工保險僅保障服務期間和前後各2小時的交通往返時間。
★志工保險理賠申請說明請參考連結4。
★志願服務人員意外事故慰問金申請說明請參考連結5。
1.志工已保志工險後(志工網保險狀態顯示"已加保"),便可開始服勤。
2.若志工尚未保志工保險,請勿讓志工排班服勤,若發生意外,運用單位將自行承擔後果。
7月上旬
1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