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榮譽卡
志工榮譽卡
什麼是榮譽卡?
政府為了鼓勵民眾踴躍參與志願服務,並肯定志工熱血奉獻社會的精神,特別製發志願服務榮譽卡。志工憑榮譽卡即可於收費之公立風景區、未編定座位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享有免費或折扣優惠。
如何取得榮譽卡呢?
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的志工,只要服務年資滿3年及服務時數滿300小時,並且近半年內仍有服務紀錄,附上有正面清晰五官的本人大頭照,上傳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及內頁、舊榮譽卡(若遺失則免附)等電子檔,就能透過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協助線上申請榮譽卡。
好不容易拿到的榮譽卡過期或不見了怎麼辦?
電子化的志願服務榮譽卡環保又便利,使用期限3年,即將到期的前一個月,志工可以向運用單位提出申請換發榮譽卡。卡面設計QRcode欄位,只要掃描條碼,就會連結至「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榮譽卡線上驗證,存下連結,再也不用擔心遺失紙本卡片後還要申請補發。
若不小心遺失可以請運用單位協助重新下載電子榮譽卡,或志工本人直接到線上的「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志工專區>個人相關紀錄>榮譽卡>下載,重新下載電子檔保留,或是再行列印就可以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