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服務紀錄冊

什麼是紀錄冊?

志工只要完成法定教育訓練(基礎訓練課程和特殊訓練課程),就可以透過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紀錄冊是志工參與志願服務,累積時數的證明,透過紀錄冊累積服務時數,才能進一步申請榮譽卡及提報志願服務獎勵!

如何取得紀錄冊呢?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會提供所屬的志工名冊資料,包含志工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或護照號碼,並附上志工的半身一吋照片圖檔、志工教育訓練證書圖檔等,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由市府印製發放服務紀錄冊,並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轉交志工本人。

紀錄冊之使用

服務紀錄冊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登錄(會加蓋登錄人員章),依照志工服務的實際狀況填寫,詳細紀錄教育訓練、服務時數等內容。紀錄冊為每人一本,志工如果轉換志願服務機構,紀錄冊依然可以繼續使用。 紀錄冊如果損壞、遺失或用罄,志工能夠透過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向原發冊機關申請換發或補發。更多詳細資訊,可以至「桃園市志願服務整合資訊平台」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