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失蹤的啟示

中國官媒《環球時報》1月6日就李波先生在香港失蹤發表評論,默認中國用了非常手段把李波押返大陸,文章指:「全世界的強力部門通常都有規避法律讓一個被調查者進行配合的辦法,既達到開展工作的目的,又不跨越制度的底線。」

看後,沈默了一會,把李波先生和他書店的四位股東先後失蹤的事件想了一遍,再看《環球時報》的文章,驚恐之餘,身為中國人亦倍感羞愧。踏入21世紀,當文明法治已成了國際社會的大趨勢,中國官媒還肆無忌憚的宣揚「無法無天」的野蠻管治手法,令人不寒而慄!國家主席幾星期前剛說過中國會「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我曾還是傾向相信他的,但李波事件就正正表明了一國兩制只可能選擇性實踐。問題是這種選擇性實踐的選擇權也不在你手,香港人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小心言論,以免惹禍上身。最後,兩句埋沒良心的鬼說話:多談風月無妨,少管政治為妙!

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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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數據:

中國新聞自由年報 — Voice of Amer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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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問題還是想不通:

  1. 中國若需要一位香港公民或外國人協助公安或政府部門調查,為何要這位協查者向公眾說是「用自己的方法」偷渡到中國,而非通過正式渠道安排入境?

  2. 協查者為何暪著自己妻子去協助大陸公安或政府部門的調查,令妻子「誤以為」他失了蹤,還驚恐得往警署報案?(表面上說)

  3. 為何妻子又被官方安排到大陸與丈夫會面,並發放二人合照以拭除香港公眾的疑慮?

  4. 為何協查者從來未能與香港媒體接觸?

  5. 為何香港政府仍需要求廣東省公安廳安排與這位協查者會面?究竟他現在是自由還是被拘押?

  6. 劇本的邏輯明顯有問題,再寫下去,如何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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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局:李波三月獲釋,返回香港,在電視上自我剖白,事情終於水落石出。原來是李波太愛祖國,為出版禁書感到懊悔,毅然偷渡往大陸協助當局調查!雖然劇本比TVB的師奶劇更不合邏輯,習慣成自然,睇睇吓就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