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聯合微國家組織(F.U.M.O.)
第一條
本辦法所述之無活躍國家係指連續三次組織例行會議未有參與紀錄之成員國及觀察國。
第二條
參與例行會議之記錄標準以組織紀錄之例行會議各國代表簽到或各議案投票紀錄為證。
第三條
成員國得提案降格無活躍國家,得依議事規則經議事中心決議通過降格案後降格。
第四條
依組織憲章規範,成員國經降格後係為觀察國,觀察國降格後則廢除該國於組織之席位。
第五條
凍結中之國家於凍結期間不得被成員國以本辦法或以其他有關無活躍之理由被提案降格。
第六條
本辦法可就代表提出修正案後,由與會的成員國表決半數同意後加以修正。
第七條
本辦法之解釋,由秘書長負責。
第八條
本辦法通過後即刻生效,並於下次例行會議及往後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