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條約
簽約國:卡特蘭民主共和國、高加西亞民主人民共和國
生效日期:2024年1月28日
卡特蘭民主共和國政府與高加西亞民主人民共和國政府,
鑑於高加西亞發展落後,政局不穩,且國際地位較低。基於敦睦邦交精神,為援助高加西亞之政治、經濟、科技、人文社會發展及國際地位之提高,雙方派出代表如下:
卡特蘭民主共和國主席 Niguolaia
高加西亞民主人民共和國第一人民總書記robert_therobert
各該全權代表經將其所奉全權證書提出互相校閱,認爲均屬妥善,爰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卡特蘭民主共和國和高加西亞民主人民共和國都是主權國家,屬於平等關係。
締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對方內政。
第二條
為受卡特蘭民主共和國政府之援助,高加西亞民主人民共和國政府應當給予卡特蘭民主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免簽待遇,並對卡特蘭民主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提供一切通行上的必要便利。
第三條
在締約雙方合作共贏的基礎上,卡特蘭民主共和國政府向高加西亞民主人民共和國提供一切無償援助。
第四條
締約雙方共同打擊一切恐怖主義及刑事犯罪活動。
第五條
當高加西亞人民民主共和國遭受入侵時,卡特蘭民主共和國應當派出武裝力量,捍衛高加西亞人民民主共和國之主權獨立地位。
第六條
本協定應當經兩國憲法規定程序通過,再交由兩國代表簽署。
第七條
本協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發生效力,並有效至2024年6月1日。
在締約任何一方告知對方終止以前,本協定將繼續有效。
第八條
本條約以繁體中文文本作準。
卡特蘭民主共和國代表 Niguolaia
高加西亞民主人民共和國代表 robert_therobe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