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報名】112學年度進階及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實務探討研習

【提醒報名】

「教育部11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及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實務探討研習臺北場」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5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綜字第11330379541號


1.研習對象:完成【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111~112學年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110~112學年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臺北場」】之儲訓,但尚未通過實務探討研習者,調訓名冊請詳見公文

2.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開課前一週截止,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辦理登錄報名,報名網址https://insc.tp.edu.tw/,請搜尋主辦單位: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為俾利餐點訂購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如所屬組別時間不便出席,可跨組報名。。

3參與實務探討研習之教師建議可攜帶「教師個人的認證資料」,以便進行課程討論及釐清認證資料之問題

4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實務探討課程

     1、國小組 (北市研習字第1130125009號) :

B121期:113年3月4(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 劍潭國小4F課研教室。

         2國中、高中職組 (北市研習字第1130125011號):

B221期:113年3月28(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 松山高中5樓多功能會議室。

         3、其他研習資訊詳見實施計畫-教育部112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實務探討研習-實施計(臺北場)

 

     (二)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實務探討課程

     1、國小組(北市研習字第1130125010號

C121期:113年3月11日(星期)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 劍潭國小4F課研教室。

      2、國中、高中(北市研習字第1130125012號)

C221期:113329(星期)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 長安國中4F教師社群研討室

      3、其他研習資訊詳見實施計畫-教育部112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實務探討研習-實施計畫(臺場)


5請認證教師完成實務探討研習後,於113年4月1日至6月15日認證時程內,至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以下簡稱教專平臺)提交相關資料,認證資格於112學年度到期者請務必注意,逾期則失去認證資格


6教育部教學輔導認證之教師,即日起至教專平臺並進行[申請推薦]上傳[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表],待通過教專中心審查後,113年4月1日起方可於教專平臺申請認證。 


7參加112年10月28日(星期六)「2023教學輔導教師及研究教師在臺北」研究論文發表會之研習員,可抵免課程3-7-2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踐與分享運用社群進行主題(校訂)課程評鑑實務探討 3h]。


8除可抵免課程之研習員外,本研習須全程參與6小時(上午9時至下午4時),遲到/中途離開/早退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資格,不給予研習時數,請準時到訓。


9本研習不發放紙本手冊,學員可至網址下載研習資料(進階:https://bit.ly/112-2bb;教輔:https://bit.ly/112govmtb),並自行攜帶平板等設備。


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進階實務探討研習資料

教輔實務探討研習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