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1學年度增辦教師專業發展

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0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綜字第11130824602號 

臺北市辦理「教育部111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增辦場次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所屬踴躍報名,本局同意出席人員公假(派代)出席,請查照。



一、本培訓課程共開設5場次,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4時,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 國小組:

1.A111期:111年10月12日(三),假本市劍潭國小4樓課研教室。

2.A112期:111年11月1日(二),假本市劍潭國小4樓課研教室。

3.A113期:111年11月2日(三),假本市劍潭國小4樓課研教室。

(二) 國中組A211期:111年10月7日(五),假本市長安國中4樓教師社群研討室。

(三) 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A311期:111年11月25日(五),假本市長安國中4樓教師社群研討室。

二、本研習報名方式:即日起至開課前5日止,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辦理登錄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insc.tp.edu.tw/,請搜尋主辦單位: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三、研習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為控制用餐人數,採線上方式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若師長所屬組別或單元時間不便參與,可跨組參與。

(二)本研習為認證課程,須全程參與6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上午課程於上午9時開始,下午課程於下午1時開始。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時數。

(三)不提供紙本研習資料及認證手冊,建議學員事先至 https://bit.ly/3U6voxa下載研習資料,並於研習時攜帶用以瀏覽教材之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或手機等電子設備。

(四)本研習無提供停車位,研習時請自備環保容器、文具用品。



四、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培訓認可組吳佩蓉助理,電子信箱:tp8620@go.utaipei.edu.tw;電話:(02)2753 5968分機229。



 取證資格

詳細取證資格,依臺北市111學年度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手冊公告。

 初階研習課程時數統計表(總計6小時)

1-1教師專業發展實施內涵-3小時

1-2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3小時

實施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