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7學年度教師專業成長躍進計畫申辦-107年6月15日 (星期五)前申請

張貼日期:2018/5/21 上午 07:46:42

專業Action 教學Vision

臺北市107學年度教師專業成長躍進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辦理,請有意願申辦學校於107年6月15日(星期五)前申請

二、為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提供支持,並透過用課程研發及教學實踐方式,促進教師專業成長,本局整合課程先鋒計畫、國小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設置實施計畫、國小領域課程研究結合共備社群實施計畫及臺北市106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先鋒學校之臺北100.打造學生競爭力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研訂旨揭計畫,內容重點說明如次:

(一)計畫目的:自發、互動、共好的教師專業發展。

(二)實施方式:

1、建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或同儕輔導社群:

(1)社群運作方式包含共同備課、教學觀察與回饋、同儕省思對話、案例分析及經驗分享、創新實驗課程發展、教學媒材研發及行動研究等方式,且社群內每一位教師應進行共同備課,並實施公開授課及提供專業回饋。

(2)社群類型包含學科(領域)學習社群、專業主題學習社群、課程研發學習社群及同儕輔導社群,其中學科(領域)學習社群為每校必辦社群,另各校教師得再參與專業主題、課程研發學習社群或同儕輔導社群。

(3)參與「國民小學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先鋒學校試辦計畫」依原規定辦理;國中之12年國教課程計畫等試行,鼓勵學校申辦前導學校暨活化課程與教學計畫。

2、參與教師專業成長課程:參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主題、初任教師等相關增能研習。

3、參與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與認證:參與本計畫之學習社群之教師均須完成教育部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及認證。

4、運用諮詢輔導系統資源:鼓勵各校邀請本市專業回饋人才庫之輔導夥伴提供諮詢輔導服務。

5、設置社群召集人,協助學校帶領教師專業社群運作。

三、運作議題:以「創新、實驗、國際化」為主軸,內容包括

「課程設計與教學」、「班級經營與輔導」、「專業精進與責任」三大層面,並以協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推動為方向,分別列出課程設計、班級經營及專業精進等層面子議題,作為教師專業發展之運作參考。

四、辦理期程

(一)申請時間:107年6月1日(星期五)至107年6月15日(星期五)

(二)資料審查:107年7月20日(星期五)前以書面通知審查結果。

(三)執行時間:107年8月1日(星期三)至108年7月15日(星期一)。

 

五、申請方式:申請學校需於107年6月15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書(含學校申請總表及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與同儕輔導社群運作說明表)核章後掃描為PDF檔,紙本送臺北市劍潭國小(聯絡箱121),並將WORD及PDF電子檔E-mail至t00679@mail.jtes.tp.edu.tw(府雅琦專案教師;聯絡電話:2885-5491分機819),始完成申請,並由本局進行審查。

 

六、經費:

(一)每一社群每學年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萬6,000元(上半 年8,000元;下半年8,000元),社群數量不設限,惟最高每校以15萬元為限,經費項目包含:鐘點費、諮詢費、膳費、印刷及裝訂費、資料蒐集費、教學媒材費及雜支

線 等,並依學校明細表核實補助。

(二)國小領域課程研究結合共備社群為各校必辦項目,經費已編列於學校年度預算項下,不得再提出經費申請。

(三)獲補助經費之執行期程,自107年8月1日(星期三)起至108年7月10日(星期三)止。

 

七、成果報告:

(一)每學年每一社群需完成一份成果報告,並於108年7月15 日(星期一)前交完成報告,報告核章後繳交方式同申請方式。

(二)另國小領域備課社群部分,每學期每一領域備課社群, 需完成一份報告,各校請於108年1月31日完成期中報告及108年7月31日前完成期末報告,報告核章後分別掃描為PDF檔上傳「臺北市國小教師精進教學網」,網址:http://tten.tp.edu.tw/,本案有關領域備課社群相關疑義,請逕洽幸安國小 林佳儀教師,電話:02-27074191,分機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