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教育部初任教師導入輔導計畫之
【共學輔導員】招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北市大評字第1116012982號


主旨:教育部111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之「跨校共學輔導員」推薦申請,歡迎有意願申請之師長報名。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第1112600657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提供初任教師支持與輔導,協助其適應教師生涯,業委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111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其中將針對111年分發之初任教師安排8至12名初任教師為1組,安排1名共學輔導員組成「共學輔導小組」,小組將於111年「初任教師志業暨教學實務導入研習」(預定於111年8月分4梯次辦理,依教育部承辦單位公告),針對研習課程進行對話,以強化課程學習成果及凝聚小組情感,並於研習結束後1學年內,每學期召開2次諮詢輔導會議,以提供初任教師情感支持與經驗傳承。

三、 共學輔導員資格:具備5年以上正式教師年資之現職教師

四、 共學輔導員獲推薦,並經教育部遴聘後,須配合下列事項:

(一) 參與教育部委託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之「共學輔導員培訓工作坊」(預定於111年7月辦理,實際辦理日期依教育部通知為準)。

(二) 全程參與指定場次之「初任教師志業暨教學實務導入研習」(預定於111年8月分4梯次辦理,惟實際辦理場次與形式,仍須依教育部通知為準)。

(三) 於111學年度期間,每學期提供至少2次共學輔導。

五、 「跨校共學輔導員」本市推薦申請表單連結、跨校共學輔導員諮詢注意事項、旨揭工作手冊、說明簡報請參閱下方連結,歡迎有意願之教師於111年5月25日(星期三)前至推薦申請表單報名。

六、推薦申請表單https://forms.gle/yJsMC4cBHtdvXpHf6

七、若對於跨校共學輔導員推薦或服務有相關疑問,請洽臺北市教專中心:taipeiptpd@gmail.com


附件:

1.共學輔導員注意事項: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h8foP8M_1rlettSzsxRDwdJfpeImpLd3/view?usp=sharing

2.說明簡報: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P466AXiBg9IQeb2cxpFO1fBHXvx8bpmX/view?usp=sharing

3.111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工作手冊: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L2jw13dHy4zsuHOwIe3c2Uv4ooWC3b6K/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