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才【初階、進階、教育部教學輔導教師培訓】開放報名
張貼日期:2019/6/11 上午 07:20:23
臺北市辦理108學年度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才
【初階、進階、教育部教學輔導教師培訓】開放報名
壹、 報名方式
一、 請教師於研習前一週前至至網址http://bit.ly/2MtsEei,進入Google表單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恕不受理。
(※各培訓研習場次時間、已報名人數請參閱: http://bit.ly/108tpclsv )
二、 本教專中心將審核報名資格,並於各期別開課前三天將研習名單公告於臺北市校長與教師專業發展中心網站,請至「最新消息」頁面中查閱。
貳、 認證對象及研習人數
一、初階認證對象:
(一)任教於中小學及幼兒園之教師(含代課、代理及兼任教師)。
(二)於中小學及幼兒園參與教育實習之實習學生。
二、進階認證對象:
(一)具3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3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者。
(二)具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證書者。
三、教育部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對象:
(一)具 5 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技術教師亦屬之),並有 5 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二)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證書。
(三)符合上述資格者,經學校校務會議、教評會、課程發展委員會或行政主管會議等相關會議公開審議通過後,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
四、研習人數:初階共9班,每班40-60名為原則;進階共6班,每班40名為原則;教學輔導教師共4班,每班40名為原則,依學程報名,額滿為止。
參、 研習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二、本研習須全程參與(初階6小時、進階12小時、教輔24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課程均於上午9時整開始,上午8時40分開始報到,遲到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資格,檢核未通過者由研習辦理單位發予部份時間研習時數。
三、初階認證教師,需返校1年內完成相關專業實踐作業,且通過檢核者,核發專業回饋人才初階證書。
四、進階認證教師,需返校2年內完成相關專業實踐作業,並參加專業回饋人才實務探討課程(共計6小時)且通過檢核者,核發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證書。
五、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教師,需返校3年內完成相關專業實踐作業,並參加專業回饋人才實務探討課程(共計6小時)且通過檢核者,核發教育部教學輔導教師人才證書。
六、教師如有補課需求,請事先向承辦助理洽詢各該研習期別剩餘名額。
七、研習中請自備飲水容器、環保筷、文具用品,現場無提供停車位。
八、研習日若遇颱風假,請至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http://bit.ly/taipeitptd)查詢最新研習公告。
九、如有問題,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一)國小組:府雅琦助理,電子信箱:t00679@mail.jtes.tp.edu.tw,電話:(02)2885-5491分機819。
(二)國中組:黃俊崎助理,電子信箱:tp8620sup@gmail.com,電話:(02)2368-8667分機299。
(三)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盧春梅助理,電子信箱:tpd101@ms2.hssh.tp.edu.tw,電話:(02)2528-6618分機104。
肆、 取證資格
詳細取證資格,依教育部108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手冊公告。
※備註
※詳細初階研習資訊請參閱 http://bit.ly/31bKCVY
※詳細進階研習資訊請參閱 http://bit.ly/2EToFSc
※詳細教輔研習資訊請參閱 http://bit.ly/2Ws3AZ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