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地方群

※相關輔導資料列於本頁面最下方※

一、106學年度地方輔導群聯繫資料請參閱下方附件【106學年地方輔導群通訊錄.pdf】。

二、106學年本局指定到校訪視輔導,經費統一由臺北市教專中心支應,學校給地方輔導群簽收領據。

三、到校訪視指定輔導紀錄表屆時由地方輔導群回傳給本中心。

四、地方輔導群到校輔導紀錄表有(勾選處)為選填,請依現況填寫,並請地方輔導群依學校問題提供經驗交流與分享。

五、本次指定到校諮詢輔導為友善協助學校並透過本次輔導了解學校目前現況,非評鑑模式,不必回傳簽到表等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