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高中、高職及特教組:113年9月30日(星期一)
「113學年度臺北市夥伴教師專修研習班」,請有申辦臺北市教學輔導教師學校派員參與,
本市教育局同意參與研習教師及講師公假派代登記,請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5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職字第1133091403號
說明:
一、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 時間:(請擇一參加)
1、國小組:113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國中、高中、高職及特教組:113年9月3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 地點:
1、國小組:臺北市立劍潭國小4樓課研教室。
2、國中、高中、高職及特教組:臺北市立長安國中4樓教師社群研討室。
1、請有申辦臺北市教學輔導教師之學校初任夥伴教師務必參與研習(名單如附件)。
(1)新進及初任教學2年內之教師(不含實習教師)。
(五)研習人數上限:每組上限45人,若師長所屬組別或單元時間不便參與,可跨組參與,額滿請報名其他組別。
(六) 本研習不發放紙本手冊,學員可至連結內(https://bit.ly/113tppb)對應課程資料夾中下載研習資料,並於研習時攜帶用以瀏覽教材之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或手機等電子設備,研習場地且插座有限,建議事先下載檔案及充足電子裝置電力
(七) 本研習須全程參與6小時。上午課程於上午9時開始,下午課程於下午1時開始,各堂課開始前20分鐘開始報到。
(八) 研習場地無提供停車。研習時請自備飲水容器、文具用品。
(九) 為俾利用餐與其他事宜,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如有問題,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一)國小組:府雅琦專案教師,電子信箱:t00679@mail.jtes.tp.edu.tw, 電話:(02)2885-5491分機819。
(二)國中、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黃俊崎助理,電子信箱:tp8620sup@gmail.com, 電話:(02)2511-2382分機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