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臺北市夥伴教師專修研習班實施計畫」,請申辦臺北市教學輔導教師之學校派員參與,本局同意參與研習教師及講師公假(派代)登記,請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職字第1143101893號
說明:
一、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 時間:(請擇一參加)
1、國小組: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不分組:114年10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
3、國中高中職特教組:114年10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 地點:
1、國小組:臺北市立劍潭國小4樓課研教室。
2、不分組:臺北市立松山高中行政大樓3樓簡報室。
3、國中、高中職暨特教組:臺北市立長安國中4樓教師社群研討室。
(三)研習對象:
1、請有申辦臺北市教學輔導教師之學校初任夥伴教師務必參與研習(名單如附件)。
2、以114學年度接受教學輔導教師服務者為主:
(1)新進及初任教學2年內之教師(不含實習教師)。
(2)自願成長,有意願接受輔導之教師。
(3)教學有困難需要協助成長之教師。
(4)未參加過夥伴教師研習之教師。
3、已參與過夥伴教師研習者,亦歡迎報名參加。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研習前5日前截止,請逕行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辦理登錄報名:
(五)研習人數上限:每組上限45人,若師長所屬組別或單元時間不便參與,可跨組參與,額滿請報名其他組別。
(六) 本研習不發放紙本手冊,學員可至連結內(https://bit.ly/114tppb)對應課程資料夾中下載研習資料,並於研習時攜帶用以瀏覽教材之平板設備,研習場地且插座有限,建議事先下載檔案及充足電子裝置電力
(七) 本研習須全程參與6小時。上午課程於上午9時開始,下午課程於下午1時開始,各堂課開始前20分鐘開始報到。
(八) 研習場地無提供停車。研習時請自備飲水容器、文具用品。
(九) 為俾利用餐與其他事宜,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一)國小組:府雅琦專案教師,電子信箱:t00679@mail.jtes.tp.edu.tw,電話:02-2885-5491轉819。
(二)國中、高中職暨特教學校組(總承辦人):黃俊崎助理,電子信箱:tp8620sup@gmail.com,電話:02-2511-2382轉209。
(三)不分組:謝汝鳳助理,電子信箱:tp8620@go.utaipei.edu.tw,電話:02-2753-5968轉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