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2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研習(臺北場)

112學年度教育部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研習-臺北場,請有申請教輔換證的師長至教師在職研習網報名。

主旨:檢送「教育部112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研習臺北場實施計畫」及「112學年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研習名單」各1份,本局同意出席人員公假(派代)出席,請查照。

發文日期: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綜字第1123081985號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3月6日北市教綜字第1123018361號函續辦。

二、本市112學年教學輔導教師換證研習課程共4堂必修,各3小時,共12小時,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一)研習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4時,共計2日12小時(請擇一參加、可跨組別參與)

(1)國小組:112年11月9日(四)、11月10日(五),假本市劍潭國小4樓課研教室。

(2)國中、高中職、特教組:112年11月17日(五)、11月20日(一),假本市長安國中4樓教師社群研討室(長安國中請由松江路70巷11號大門進入)

(二)報名方式:即日起至開課前5日截止,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辦理登錄報名,報名網址為https://insc.tp.edu.tw/,請搜尋主辦單位:[臺北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或搜尋研習字號國小組(北市研習字第1120906048號)、國中、高中職、特教組(北市研習字第1120906049號)],逾期恕不受理。

三、其他事項:

(一) 本研習為俾利餐點及相關事宜準備,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

(二) 現場無提供停車位,請自備環保容器及文具用品。

(三)本研習須全程參與12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課程均於上午9時整開始,上午8時40分開始報到,課程開始進行時,遲到/中途離開/早退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去該單元課程研習時數。

(四)為節能減碳,本研習不發放紙本手冊,可至雲端空間https://bit.ly/tpmt112 )下載研習資料,並自行攜帶筆電、平板或手機等電子設備。

四、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一)國高中職組:黃俊崎先生,電話:(02)25112382,分機209,電子信箱:tp8620sup@gmail.com;

(二)國小組:府雅琦教師,電話:(02)2885-5491 ,分機819,電子信箱:t00679@mail.jtes.tp.edu.tw


112學年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實施計畫_ATTCH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