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氏星案六: 黃堂命

鄭氏四十星案

案六: 黃堂命

乙丑 辛巳 甲午 丁卯 男命

所喜星格: 五曜環陽 四餘捧月 官來拜主 祿主朝君 命臨官貴 身坐卦祿

所忌星格: 孤劫臨妻 計刃兒位

身臨官貴。五星皆從。雖日晦於坤方。言無功名則不可。功名處則以文學進身。然非此得遇。則必有友人薦之。蓋日為友。水為文。木為祿。是皆不離乎左右也。獨一月東行。又逢天祿。豈宜享箕裘。其母隨適之資甚厚。惟地雌在焉。故北堂早寂。妻則斷續其絃。(木是孤劫。)或先水後金。或先金後水。非此不合。子則兩火一金。土命首傷。本身喘急之患。(土乃厄的鋒。木乃劫孤。)戒酒可免。論限。十七歲娶。念二得男。(金也)自少至壯。春花秋月。至於四十三四。災而服。服而耗。卻又是花殘月缺。逝此四五載。限入貴鄉。雖有虛名微利。奈限主受傷於木。既喪其妻。復喪其子。(木為孤劫。拱照妻子宮。)得不補失。過此風霜後。花重開。月再圓。今秋來歲。恐鸞鳳不可久棲。然一動。必一靜矣。但未知來歲流年。比今秋若何耳。更得善曜相扶。不妨展翅。如羅近陽。氣在午。木在辰。則進不如退。動不如靜。莫若更守一二年。避此而出。盡善又盡美矣。於功名分上。著高一著。登四品之階。居五品之職。其中雖明晦升沉。早不減黃堂之下位。而其才固非短於清要。優於有司。但五十五六行女土限。祿木剋土為財。則明此而暗彼。五十八九及六旬。歷牛金到斗木。一步更高一步。女土有吉有凶。固不如牛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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