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氏星案十四: 武選命

鄭氏四十星案

案十四: 武選命

甲辰 丙子 庚午 丁亥 男命

所喜星格: 日月拱命 官祿朝君 孤月躔奎 火木升殿 土歸鄭國

所忌星格: 寒月單行 孤炁照命 金水失所

夜將半。月到天門。已喜身官清吉。況金近太陽。是官祿與命主會。果老云。官祿從陽。斯命必貴。以坐命於星。則倍佳矣。龍父合兔母而生。已有兄於先。非木命人。則損其一二。妻再醮。子宜遲。又以命坐旺鄉。地雌飛廉切照。性狠力強。人物劣小。而有神通之志。以限路推之。初年惟依二親為福。至六七歲後。乃父高遷。其母尚不得意。以寒月孤居故也。蓋月為母。日為父。而日賴一金在旁。月無所賴矣。際此三四年。學文習武。亦有寸進。出髫入貴人限。自此後當有大貴扶持。於是克勤致功。又何患乎不高升也。二十至三十。少登科第。次中武選。後一載添丁。於此數年三者備矣。向去酉戌二限尤佳。乃見羅孛則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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