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氏星案三: 四品命

鄭氏四十星案

案三: 四品命

甲子 丁丑 甲戌 庚午 男命

所喜星格: 八殺朝天 一星得用 土金對生 水日居官

所忌星格: 諸星怒地 火月無光

諸星皆退。(金木土水。各居怒地。)惟一火順而居垣。於戌宮安命。是謂八殺朝天。(火為殿主。)況火為天祿。又為天祿之元。初非晝生。(火晝無光。)榮登一品矣。由是觀之。於功名處。艱辛萬狀。轉接數番。自是名實相稱。富貴兩全。其榮不過四品而已。於中月火爭光。而掩映辰戌之地。水日相遠。而不離乎斗牛之間。且炁到午宮。又值沐浴。金臨卦氣。祿馬加焉。故父低母一二載。若非土與火命。則亦不能延年。昆弟雖眾。所存者少。居士未成名者有之。不得其死者有之。婚事兩三重。宜少一紀。或兩旬。否則必損於先。子分最慳。女亦可許。非螟蛉或婿。或猶子。可招一二。推限奎壁。乃文明之地。故自少學儒術。惜乎火不晝明。卻猶舍此入公門。不數年為服而止。三十至四十一。鋒刃水火。知他幾番險阻。幸援無虞。此外兩三載。又是一段光景。四十七入斗木高升。復忌馬後疊砲。更喜已出五十五十三。去冬今春。向來無慮矣。尚望謹身節用。明後歲來入祿馬之鄉。又陞一步。但木到大梁。初交之際。亦不可不謹。寅限六七年。俱屬坦道。惟金臨垣有傷於限木。他遷固不免。出寅入卯。居安慮危。守舊斯可。七十四角火沖止。(限木失宮。火刃對照。)

按: 鄭氏四十星案原文以OCR輸入, 人工修正, 星曜位置以人工修改, 盡可能跟原圖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