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氏星案二十九: 尋常命

鄭氏四十星案

案二十九: 尋常命

庚寅 乙酉 丙午 戊戌 男命

所喜星格: 水星朝日 火星居垣

所忌星格: 諸星背命 田財臨弱 金木同宮 的刃守命

水清月皎。喜於秋夜生人。而水近日。月居垣。各得其所。而財有所依。言其無見成。則不可。惟煞會酉宮太盛。加以一火對沖。於安處有所未善也。雖計土於兩宮夾扶。猶恐計傷財土退度。細推之若非有賴於人。終莫能享見成之業。且月為序。火為妻。日為父。而日對遷移。火傷酉宮。月近紫炁。是以父子相離。婚姻遲滯。昆仲或分或聚。以限路推之。往時不必論矣。見行室火稍深。土受生氣。而紫炁又助火力於二方。況亥於木神生地。豈非發用之時。奈劫耗加臨。木秋旺而欠興時氣象也。所以進退紆迴。諸事不決。今歲秋冬。流土退行。猶不宜妄動。株守為上。明後年如未有室家。至三十一二議姻。正不如側。尚恐服重重。以後六七載。方見雲開月皎。水秀山青。四十二入女土。一步更高。但四十六子丑交接之際。不可不保。大數五十七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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