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氏星案二十六: 尋常命

鄭氏四十星案

案二十六: 尋常命

癸巳 癸亥 甲寅 甲戌 男命

所喜星格: 命坐長生 身星清吉 斗標指祿 嗣星居垣

所忌星格: 金羅交戰 日月失垣 木入金宮

祿坐斗杓為美。木凋天秤為嫌。況與金羅相近。為造化純處之疵也。箕裘外。儘許潤色增輝。足衣足食。徐徐發用。欠顯煥榮達耳。且木為命為祿。月為身為財。既陷且孤明。故立身或繼或贅。浪得繼贅之名。依然又是自成自立。母高父一歲。妻低我一年。昆弟五人。我居中列。男女四子。中有一妨。本身未免有血氣或下部之患也。論限十歲十五歲。遇井木入參水。水孛相逢。便不是初年光景。以後數年。皆是滯撼。蓋以早歲崎嶇。所以學堂分淺。去年出昂畢姻。為日居月位。縱琴瑟和鳴。尚未許安居樂業。妻家先富盛後零落。固不可久倚之計。然進亦憂退亦憂也。今時不若耐守。一二年交過胃土限深。重新基址為可也。目下流年。未為盡善。如有他之。則以謹身節用為祝。今冬及來春。尚宜調血氣。保家人。屆乎三旬。出酉入戌。居之安平為福。但於婁金之中。不可不慎。四十五十。雖亦進退紆迴。皆還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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