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教義研究(系統神學)第2-3課」救贖論
「耶穌的死是挽回性的死亡」
“羅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挽回是在十字架上發生的。
“林前3:11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信徒沒有得到奬賞的時候會承受「虧損」。十字架上的挽回祭擔當了上帝所有的憤怒。
“約一2:2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不管是蒙揀選的信徒或是所有的人,基督都擔當了他們的挽回祭,也包含拒絕沒相信的人,耶穌基督的死亡是神蹟。
“約一4:9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救贖性的死亡」
「和好性的死亡」
藉著耶穌基督與上帝和好,因為人是上帝的仇敵。
“中立”也是上帝的仇敵,因為沒有重生,沒有相信接受。
“羅5: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罪使人成為上帝的仇敵。
“哥林多後書 第五章
17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18一切都是出於神;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19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替代性的死亡」
不能靠自己…沒有辦法滿足上帝的公義。因為:自己有罪,人類有限的本質,耶穌是無罪的祭物具有永恆性。
“賽53: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耶穌基督死亡的總結性經文」
新約255節經文中,耶穌基督死亡的總結性經文就是彼得前書二章24節。
“彼前2:24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要素:
一,超自然的神蹟
二,罪被歸在耶穌身上,使聽到的人成為可接受性的
三,木頭指的是十字架。鞭子用的是九尾鞭,末端放上玻璃 碎石頭 骨頭 金屬片,直接打在人的背後,使人痛苦難耐。長釘子釘在手腕和腳踝…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盡折磨與羞辱,十字架上的人是赤裸著身體被掛在人的目光直視雙膝的角度,可說是非常之羞辱。十字架上死亡的人原因是:暴雨,猝死,窒息
四,耶穌基督的死是個人化的,向著我們個人的角度。當祂死的那一刻,使凡信祂的向罪死,向義活。每一個的弱點,罪惡,都被祂的死給勝過了;給醫治了。
思想:
感謝耶穌基督藉著十字架上的寶血挽回我,彷彿我本來應該在一條髒污的泥濘的水溝裡永遠的沉淪,耶穌基督卻在黑暗洪流中把我挽回到安歇在祂的溪水邊。
感謝耶穌基督藉著十字架上的寶血捨了自己,卻作多人的贖價。
使我與神重新和好。
我本來應該被掛在十字架上受罪惡痛苦刑罰,耶穌基督卻使眾人的罪孽掛在他身上;他代替了我的刑罰,使我得醫治與平安。感謝耶穌,祂的挽回、救贖、和好、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