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教義研究(系統神學)第十五課」神論
無神論分為:
理論無神論=自己以為沒有神就拒絕接受神的存在
實用無神論=相信有上帝,但是實際生活裡面完全沒有神
自然神論的無神論者=知道有上帝的存在,但是與 神沒有任何的關聯,否認神蹟
自滿的不可知論者=默認有神,但是不想了解
敵對的不可知論者=不想了解神的存在,有毛病的人才會想了解
以上都是不信有神的
羅馬書 第一章
1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2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3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4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上帝的存在是神論的起點。
我也喜歡老師把神論的事情分成可傳遞的和不可傳遞的。可傳遞的指著相信的人,會有神的公義憐憫慈愛信實溫柔節制等等。但是 神祂有三個位格,聖父 聖子 屬靈三位一體,他的永恆,這些都是不可傳遞的,人不能擁有這些。神的存在也具有「普世性」,是因為罪的蒙蔽,使人不把該得的榮耀歸給 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