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教義研究(系統神學)第2-11課」救贖論/得救的確據
「重生的特徵與證據」
一,沒有習慣性與支配性的罪行
二,愛上帝不愛世界
三,與上帝的子民親近
四,屬靈的洞察力
“約一2:20。 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或作:都有知識)。“
恩膏等於聖靈的膏抹,能明白上帝的話語的真理,屬靈經歷也可以幫助。屬靈的洞察力是得救的特徵,是從上帝而生的證據。
“哥林多前書 第二章
9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10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
11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
12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
13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或作: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
14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
15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
16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
“彼得後書 第三章
17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
18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他,從今直到永遠。阿們!“
五,樂於順服上帝的命令
遵守上帝的誡命,沒有出於勉強,是樂於的態度全心投入。
“約一5:3 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救恩性贖買」=得救的那一刻,神做了哪一些事情呢?應有的反應又是什麼呢?
沒有得救回應的態度就是缺少感恩,缺少讚美,沒有跟進。
歸向主就是悔改加上相信。會有以下的改變
一,被擄的得釋放。
這就是救贖的工作,釋放罪的捆綁。
“羅3: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
救贖的代價就是耶穌基督的寶血。耶穌基督的寶血是不能壞的,永恆的,守靈,寶貴的,稀有的,無價的,無罪的,完美的。
“彼得前書 第一章
18知道你們得贖,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
19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彼前2:22 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
“彼前2:24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結果擁有自由,成為耶穌基督的義僕,不再做罪的奴僕,服事耶穌。
“羅馬書 第六章
17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18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羅6:22 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二,換回和和好。
挽回和和好兩者密不可分。
“羅馬書 第五章
9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
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一)耶穌擔當了上帝的憤怒,全都集中在耶穌身上
(二)罪人從被毁滅的目標變成與上帝和好,不僅僅是停戰而已
三,死人復活,死人的靈性重生了
與失喪的人相處要有緊迫感,他們遠離上帝與上帝隔絕,與死亡沒有兩樣
“以弗所書 第二章
1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2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3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路15: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路15: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思想:
感謝聖靈的帶領,使我今天早上聽完三課也做完了上課的筆記。
心裡覺得很平安,很喜樂,很感謝耶穌為我的罪所流出的寶血,也感謝聖靈住在我的心中,更感謝成聖的果子就是永生也賜給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