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時間:http://youtu.be/Tq-MNykCWVE
第一軸
一、解離型身分疾患
準則A
一個人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身份或人格狀態(各有其相對延續的模式以表現對環境與自體之間的知覺、關係及想法)。
準則B
這些人格或人格狀態中至少有兩種以上,一再地完全控制此人的行為。例如:智亭除了本身的主人格之外,還有另外三個人格會在不同時間點出現並接管當下的現實生活情境。
準則C
不能記起重要個人資料,失憶範圍太廣泛而無法以普通遺忘來解釋。例如:個案曾經被保母虐待、喝酒、上台演講。
準則D
此障礙並非由於某種物質使用或一種一般性醫學狀況的直接生理效應所造成。例如:個案失憶的狀況在喝酒前就已出現。
二、酒精中毒
準則A
最近喝酒。例子:爆躁易怒、喜愛喝酒之人格 取代主人格時,就會去買酒來喝。
準則B
在飲酒當時或之後不久,產生臨床上明顯的適應不良行為或心理變化。例如:心情易變─喝完酒後摔酒瓶。
準則C
在飲酒當時或之後不久,產生下列病徵一項(或一項以上),例子:
(1)言辭含糊:房東來催繳房租並詢問他為何最近開始會喝酒時,智亭無法給予一個合理的回覆
(2)步態不穩:當智亭聽到敲門聲時,左右搖晃步伐不穩的走到門口去應門
(3)注意力或記憶力損害:智亭因鬧鐘響而醒來後,完全不記得昨天晚上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了,而這樣的情形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4)木僵或昏迷:智亭喝完酒,摔完酒瓶後便立即躺在床上昏睡
準則D
此症狀並非一般性醫學狀況所造成,也無法以另一種精神疾患做更佳解釋。
第二軸與第三軸
在第二軸之人格疾患與智能不足的部分皆無診斷,第三軸之一般醫學狀況亦無診斷。
第四軸
家庭功能不好,例子:個案的家庭對他期望非常高且父母對他的關心多半在於課業表現良好與否,忽略了其內心狀態。
第五軸
GAF=61~70
一、個案在人格轉換上通常是因面臨到壓力,因此其他人格才會替代主要人格,暫時掌管現實生活中的事務。
二、個案在校成績雖有受到影響,但仍維持一定的水準。
三、由於有一副人格常會喝酒,常使得個案在清醒後發現自己上課遲到,且該人格對同學的態度不友善,也使個案在人際部分有些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