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至少兩週期間內,同時出現下列症狀五
項(或五項以上),並且呈現由原先功能的
改變;(1)憂鬱心情、(2)失去興趣或喜樂
此兩項症狀至少應有其中之一。
符合
(1)憂鬱心情
(3)體重下降
(4)失眠
(7)無價值感
(9)反覆想到死亡
B:此症狀不符合混合發作的準則
C:此症狀造成臨床上顯著痛苦,或損害社
會、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的功能
D:此症狀並非由於每種物質使用或一種一般性醫學狀況的直接生理效應所造成
E:此症狀無法以傷慟反應(Bereavement)作更加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