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能班事項
111學年度國小身心障礙類分散式資源班(以下簡稱資源班)增班計畫審查結果
一、依據新北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第2條規定暨續本局111年1月5日新北教特字第1110009710號函辦理。
二、本市國中小資源班增減班原則及學生估算來源,說明如下:
增班審查考量原則:學校規模、師生比、課程分組適切性、資源班服務總人次及教室空間規劃。
減班原則:超過1班資源班學校之師生比1:6以下者減0.5班1名教師員額,或依學校集中式特教班及鄰近學校需求人力調整。
學生估算來源為教育部特教通報網111年3月1日學生數(確認生及具鑑定文號之疑似生),不採計轉銜、提報中個案,並扣除超過適用期限而未提報重新鑑定之疑似生。
三、本案經上述原則實質審查各校所報計畫內容,對迫切人力需求者核定「通過」旨揭計畫。
四、本案審查暫核定「通過」者,說明如下:
本市考量財政負擔控管總體教師員額,本局積極爭取增加特教教師員額,本案實際增班結果另函核定公告。
請資源班增班學校預為規劃增設分散式資源班之相關教學空間與設備,符合補助開辦費之學校,將併同前述結果另函公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