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營隊

一、目的:

(一)推廣正當休閒活動,增進學生身心健康。

(二)倡導生活與教育結合,建立合作樂群精神。

(三)寓教於樂從做中學,充實學生生活知能。

二、實施方式:

(一)由主辦機關選擇適當地點,或利用學校現有之環境及設備辦理,可採駐地露營或宿營等方式;課程設計以技藝、體育、休閒活動、才藝及其他富有教育性之多元化藝能課程活動為主。(學校課業輔導課程除外)

(二)活動可採集中食宿或自理食宿,並以野營、健行、參觀等方式實施,由各校視需要自行訂定。

(三)學校應依據設備、師資、學生意願等條件規劃假期育樂活動並妥善規劃課程內容及活動時間。

(四)寒暑假辦理之育樂營由本局統一彙整後發布新聞,並報教育部,相關作業時程由本局統一規範。

三、活動內容:

(一)休閒活動類:以棋藝、牌藝、登山、溯溪、攀岩、民俗活動、團體活動、生態環境、參觀史蹟文物等方式實施,培養青少年民主自治、團結合作的精神。

(二)知性藝文類:以天文觀測、繪畫、樂器、閱讀、本土藝術、鄉土教育等活動,陶冶青少年的藝文氣質。

(三)技能研習類:以餐點製作、民俗技藝、歌唱、舞蹈、童軍技能訓練、科學創意等培養青少年多元展能。

(四)體育競賽類:以球類、游泳、直排輪、溜冰、跆拳道、武術、空手道、劍道、射箭、田徑等各項體育活動以鍛鍊強健體魄,並培養青少年樂觀進取的人生觀。

(五)服務公益類:以掃街、淨灘、募集發票、打掃療養院等各項人道關懷及公益服務活動,擴大視野,增廣見聞,培養學生知善樂善行善的服務精神。

(六)其他項目類:有關理財、領導及其他適合學生學習課程,以培養學生領導能力與生涯發展。

*營隊由設有一般智能資源班的學校分四區輪流辦理。

103學年度本校辦理本市西區夏季營隊活動--與銀髮族有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