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藝術才能
本市110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及安置」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本實施計畫及操作手冊自110年7月20日(星期二)起於本市資優教育資訊網、特殊教育資訊網及各國民中小學學校網站公告並開放下載。
三、申請資格:110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三年級至八年級具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潛能之學生。
四、申請時間:
書面審查:110年9月13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9月14日(星期二)下午10時。
能力評量:
第一階段:110年10月6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10時。
第二階段:110年11月22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下午10時。
五、申請方式:請逕至新北資優鑑定系統(http://gifted.ntpc.edu.tw)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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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09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及安置」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自109年6月30日(星期二)起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及各國民中小學學校網站公告並開放下載(請貴校自行連結公告)。
三、申請資格:109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三年級至八年級具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潛能之學生。
四、、旨揭計畫修正作業期程如下:
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9年10月6日(星期二)。
能力評量第一階段申請:109年10月7日(星期三)至109年10月8日(星期四)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
五、申請方式:至學生就讀學校之特殊教育業務承辦處室申請。
本市108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學生
鑑定及安置」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規定辦理。
二、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自108年6月28日(星期五)起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及各國民中小學學校網站公告並開放下載。
三、申請資格:108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三年級至八年級具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特質學生。
四、申請時間:
書面審查:108年9月16日(星期一)至9月17日(星期二)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
能力評量:
第一階段:108年10月8日(星期二)至108年10月9日(星期三)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
第二階段:108年11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
五、申請方式:至學生就讀學校之特殊教育業務承辦處室申請。
本市106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音樂、美術、舞蹈)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規定辦理。
二、簡章公告及報名表件索取: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自106年5月26日(星期五)起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及各國民中小學學校網站公告並開放下載(請貴校自行連結公告)。
三、申請資格:106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三年級至八年級具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特質學生。
四、鑑定方式:分為書面審查及能力評量2種。
五、申請日期:
書面審查:106年8月21日(星期一)至8月22日(星期二)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至原就讀學校之特殊教育業務承辦處室申請。
能力評量:
第一階段報名為106年9月13日(星期三)至9月14日(星期四)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請備齊資料至原就讀學校之特殊教育業務承辦處室申請。
第二階段報名為106年11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請備齊資料至原就讀學校之特殊教育業務承辦處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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