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心障礙學生就學交通服務

張貼日期:2014/8/22 上午 01:59:16

服務內容:

  • 交通車接送

    • 接送國民教育階段就讀集中式特教班學生普通班乘坐輪椅學生為原則,並以並以學生居住於學區內或經新北市政府鑑輔會安置於其他學區學校就讀者為限,由學校自有交通車或租賃之交通車負責接送。

    • 每年6月、2月份申請下學期服務

  • 交通費補助

    • 每人每日(上學日)新臺幣四十五元,以實際到校日數計算.

    • 每年9月、3月份申請

服務對象:以下均須具備

    • 確實無具備自行上下學之能力者

    • 國中小階段設籍新北市、高中職就讀新北市所屬學校

    •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經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簡稱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者

相關說明:

  • 本案非救濟性質補助,審查原則將依本校填報之學生現況資料,以是否具有獨立自行上下學之能力為核給交通費補助標準,貴子弟提出交通補助申請,不代表一定能獲得補助,需要再經過教育局核定後,才能確認是否成功申請到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