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含以前)國中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新北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暨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請參閱最新消息。

本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暨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含申請表件)」暨說明會實施計畫各1份,請參閱。

說明:

一、請貴校務必於106年6月9日(星期五)上午9點前,依本案附件檔案「國中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實施計畫(含申請表件)-網路公告內容」置頂公告至106年9月8日(星期五)止,並於家長及學生相關會議宣導。

二、本案自106學年度起,相關申請表件由申請人自行至學校網站或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下載(採A4規格、白色普通紙列印)後,備齊相關資料向原就讀學校辦理申請及繳費事宜。

三、本案申請受理單位:本市各公私立學校(即申請人原就讀學校之特殊教育業務承辦處室辦理繳費及申請)。

四、申請資格:

    1. 須為中華民國之國民。

    2. 106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中學,7年級具有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潛能學生(就讀私立中學者須設籍於新北市)。

五、鑑定方式: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2條採多元多階段方式,分為書面審查及能力評量方式辦理。

    1. 書面審查:申請書面審查學生是否符合書審通過條件,由鑑輔會綜合研判之。

    2. 能力評量:符合申請資格或未通過書面審查者,可採此管道申請鑑定,分為初選及複選階段評量。

六、本案申請時程:

    1. 書面審查申請:106年8月9日(星期三)至106年8月10日(星期四)。

    2. 初選評量申請:106年9月6日(星期三)至106年9月7日(星期四)。

    3. 複選評量申請:106年10月26日(星期四)。

七、有關各校受理申請之行政協助注意事項,本府教育局訂於106年6月10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本市板橋國小5樓視聽教室辦理說明會;欲參加者,請於106年6月7日(星期三)前逕至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www.sec.ntpc.edu.tw)首頁下方「新北市特教研習報名處/新北市106學年度國中學術性向鑑定說明會」項下報名,並於隔日公告錄取者,錄取名單公告於上述網址,不另行通知,錄取人數110位,額滿為止。

新北市特教資訊網 https://www.sec.ntpc.edu.tw/News/DetailsNews/799